【明報專訊】當然是媽媽,我是說如果是我們家的話。為什麼呢?
因為——
我比先生照顧孩子有耐心十倍。
孩子喜歡跟媽媽在一起的程度,也是爸爸的十倍。
媽媽可以給孩子的愛,也比爸爸多十倍。
十倍,只是比喻。我猜先生不會反對,孩子跟着我會比較幸福。所以有一天如果我們要離婚了,小孩當然跟着我囉。
小孩跟誰,誰就是贏家嗎?不要頭殼壞去了,單親媽媽帶着小孩,再嫁的機會馬上少了五百個。所以不是因為愛小孩,我會跟你打爭奪監護權的官司嗎?但是爸爸不同。爸爸只要有錢,儘管身邊有幾個孩子,仍然可以很容易再娶。既然可以再娶,為什麼還要跟媽媽搶孩子的監護權呢?
我們就先假設,有百分之五的爸爸,照顧孩子真的比媽媽還勝任;百分之四十五的爸爸自動放棄;那麼剩下百分之五十的爸爸,明明知道孩子跟着媽媽比較好,為什麼還要跟媽媽爭孩子的監護權呢?這是我的猜想:
1. 想爭一口氣。
2. 想報復。明明知道你愛孩子,我就是不要讓你如願。
3. 捨不得孩子(捨不得也要捨得。這是面 臨離婚的家庭,不得不作的選擇)。
4. 只是愛面子,怕被別人說閒話。
5. 怕媽媽將來用孩子來要脅,牽扯不清。
其實,還有第六個原因,但多數人不願意公開說:爸爸不是真的一定要跟媽媽搶孩子,而是公婆想跟媳婦搶孫子,爸爸只是打手罷了。公婆需要孫子的程度,可能比很多爸爸需要孩子的程度還高出許多,也就是說,爸爸搶來的孩子,最後是留給公婆照顧。「我們教出來的孫子,一定比她教出來的孩子好。」這是有些老人家一廂情願的想法。
放下成見 選對孩子最好方案
「你只站在女人角度想,也有不少獨自帶兒女長大的父親啊!」
我沒有否定這些父親,上面不是說了百分之五嗎?如果你要改成百分之十、二十也沒關係。比例上,媽媽的愛比較多,照顧孩子也比較周到,這是毋須討論的議題。
當面臨孩子的監護權時,大人應該放下對彼此的成見,選擇一個對孩子最好的方案。孩子最多只會跟你十八年,不要搶,最後誰的也不是。
如果你只是想養兒防老,那更別搶了。拿養小孩的錢和精神去存夠養老金,才是最保險的退休計劃。
作者為旅港台灣親子博客紅人,著作銷量合共達四十萬,育有兩名兒女
汪培珽 http://www.wretch.cc/blog/wangp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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