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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文:「年輕」龕場擴建 無助申請合法化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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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12日 06:35
2012年12月1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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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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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計劃明年底就私營龕場發牌制度立法,建議豁免部分早已存在、沒對建築及消防安全構成危險的龕場。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昨表示,豁免時會考慮龕場是否「存在已久」,但不會現階段就此訂立年限。他並強調龕場規模不是豁免的考慮因素,故年資較淺的非法龕場若以擴建求合法化,只是徒勞無功。


豁免「十多年前已存在」龕場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舉行會議,討論私營骨灰龕場規管,多名議員質疑政府提出豁免「存在以久」的私營龕場,變相放生部分非法龕場。高永文回應說,現階段不會就何時是「存在以久」劃分界限,他承認近年骨灰龕位不足,令大量非法龕場湧現,但有部分私營龕場確是歷史久遠,政府建議的豁免範圍應是「十多年前已存在的龕場」,而非新建龕場,並強調屆時豁免與否並非考慮龕場規模,「非法(龕場)商人再加建(以求合法化),也是徒勞無功」。


擬設續牌制 促按時檢討

另外,政府擬成立牌照委員會,專責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發牌,並加入5年的牌照有效期,期滿後要申請續牌。工聯會議員王國興提出,普遍消費者期望購置永久龕位,若有關龕場續牌失敗,會令他們的龕位難以安置。高永文表示,續牌制等於加設關卡,讓龕場按時檢討,他又說,發牌時會加入多項條件,如規定龕場需為經營者的自置處所,相信這些條件能保障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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