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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男友教唆洗黑錢 女教師判囚32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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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13日 06:35
2012年12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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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0出頭的中學女教師,聲稱4年前受到在燒臘店工作的前男友唆擺,借出馬會及銀行戶口予對方存入款項,但原來被用作處理逾618萬元黑錢。女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成,因品格良好獲減刑,昨在區院被判囚2年8個月。


女被告李倩文(31歲)獲數名親友到庭支持,聽取判決時態度從容。案情透露,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共有314萬元存入李於賽馬會的投注帳戶,當中僅7萬元是投注獎金,其餘307萬元分449次以現金存入。後來311萬元從該戶口分63次轉帳至李的恒生銀行戶口,當中61次是透過馬會投注機;稍後有384萬元從該恒生戶口被取出,當中145萬元以現款提出,其餘239萬元則存入李的另外3個私人戶口以及9個由8名不同人持有的戶口。


處理逾618萬黑錢 警未尋獲男友

城大畢業的李自2004年起在將軍澳一所中學教英文,案發時月入3萬元,但擁有3部私家車包括保時捷、平治及本田。警方其後據情報,於去年10月拘捕李。李2004年與周姓男友同居,審訊時她辯稱2008年案發期間,結交一名在燒臘店工作的男友,對方以方便為由借用李的戶口入錢,案發後兩人分手,警方無法尋獲該男子,亦未能查出黑錢來源。


法官陳仲衡指出,李干犯「鹵莽的洗黑錢行為」十分嚴重,雖然不牽涉國際犯罪或複雜操作,重犯風險微,亦沒有證據指她有收受利益,但相信她得悉過帳的現金涉及刑事控罪。陳官指李為家庭經濟支柱,要照顧6歲女兒,現時的同居男友又有膀胱病,他深表同情,但不能因此減刑。


【案件編號:DCCC6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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