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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律政司請求終審法院考慮依據《基本法》尋求人大常委會澄清1999年釋法的效力,絕對不會影響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相反,這有助解決不同類別人士,包括外傭和雙非嬰兒的居港權法律問題。
袁國強今天(12月13日)會見傳媒時指出,昨天傍晚,律政司提交了外傭居港權上訴案的書面陳述,並請求終院考慮向人大常委會尋求澄清1999年釋法的效力。
他表示,1999年的釋法指出,《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各項的立法原意,已體現在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於1996年通過的《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的意見》中。
因此,1999年的釋法和1996年籌委會的意見,在香港法律制度下的法律地位和約束力,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律政司認為問題的澄清,有助解決所有《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下,包括外傭等不同類別人士的居港權問題。
袁國強強調,這次並非政府直接要求人大常委釋法,而是否向人大常委尋求釋法,最終由終審法院決定,因此絕對不存在破壞法治或影響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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