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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轟海泰船長扭錯軚肇禍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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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14日 06:35
2012年12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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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南丫島海難昨繼續研訊,為委員會撰寫調查報告的英國海事專家、船長Nigel Robert Pryke昨親臨香港作供,揭露海難慘劇背後涉及嚴重人為錯誤。專家直指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犯「6宗罪」,當海泰號即將撞向南丫四號時,船長違反規例「扭錯軚」,理應扭右避險卻變成違規向左轉,令碰撞加劇,專家直斥他「仲嚴重過乜都唔做」。


揭曾有無人監察海面時間

Pryke獲委任撰寫南丫島海難調查報告,報告及補充資料分別於本月4日及8日完成。他供稱,雖然海泰號及港燈「南丫四號」亮起航行燈,但海泰號水手向警方錄取的口供揭露,他們當時在駕駛艙休息,船長黎細明(譯音)卻未有指示其他水手出外瞭望海上情况,導致有段時間無人監察海面。


超速航行 撞前未發警號

另外,海泰號未有善用雷達,又以25浬超速航行,較安全航速20浬超出5浬,撞船前1分鐘未有採取行動避免碰撞或發出任何警報信號。


「只要稍右轉 肯定能避禍」

在臨撞一刻,海泰號船長更嚴重錯誤,他理應根據海事規例,將船扭向右,盡力避開同樣扭右的南丫四號,不過黎卻相反將船左轉16度,意圖駛過南丫四號,公然違反法例。Pryke批評黎「航行技術欠佳……仲嚴重過乜都唔做」,又說:「只要海泰號於接近相撞前稍為右轉,肯定能避免意外發生。」


南丫四號兩錯 未全力右轉

至於南丫四號,Pryke亦指船長周志偉(譯音)涉犯下兩錯。雖然Pryke確認南丫四號接近事發前曾右轉,又指右轉後南丫四號將靠近岸邊,並會撞上兩塊石頭,但認為該船仍可全力右轉,周只右轉13度,不足以避開兩船相撞。另外,周志偉若有留意雷達,早於避風塘起航時知悉海泰號全速駛近,就不應全速航行「硬碰硬」。


周志偉事發前曾響一下「短按」警告海泰號,惟Pryke直言兩船當時非常接近,海泰號未必聽到,就算響按亦未能避免意外。另南丫四號事發時載有逾200人,實屬高風險的船,但因非付費而被歸類為「小輪」而非「渡輪」,未能與海事處監察中心聯絡,令安全大打折扣。他建議「小輪」亦須安裝先進雷達設備,及為船員提供相關培訓。


促「小輪」類別裝先進雷達

Pryke分析,意外前3分鐘,兩船距離約2浬,但未有意識對方意圖,以兩船速度合共36浬計算,兩船每1分鐘便拉近1浬,根本難以採取行動避免意外,屬人為錯誤。


另外,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聲稱,北南丫島3艘停泊船舶發出的光,影響他觀察海泰號,但Pryke分析,當時海泰號已在3船前方,加上海泰號高速航行及船頭閃黃燈,足以令船長看到海泰號。


他總結兩船違反《商船(安全)(遇險訊號及避碰)規例》及《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其中海泰號「6宗罪」涉及違反當中7項條例,包括沒作適當瞭望、未有以安全航速航行、未充分使用雷達、未採取行動避免碰撞、未將船轉右,以及兩項未有發出任何警報信號條例;南丫四號的「2宗罪」涉及違反3項條例,包括未有足夠改變航道,及兩項未有發出任何警報信號條例。


聆訊今續,Pryke將繼續作供,並接受盤問,預計委員會下周一起傳召南丫四號生還者。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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