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即將決定終審法院會否同意提出回歸以來第五度人大釋法的首席法官馬道立,早與1999年的吳嘉玲案結下不解之緣,當年馬道立仍然是資深大律師,代表入境處打吳嘉玲的官司。雖然有法律學者批評馬道立或有角色衝突,但由於另一名現任終院常任法官鄧楨曾審理外傭居港權上訴案,鄧必須在終院「避席」,換言之即使馬道立被指有角色衝突,他仍然會負責審理本案。
常任法官不足 最少須3人同審
現時終院常任法官包括馬道立、陳兆愷、李義及鄧楨,而根據規定,所有終院上訴案必須由最少3名常任法官一同審理,由於鄧楨曾審理外傭居港權上訴案,故他不可能再於明年2月在終院審理同一宗官司的上訴案,換句話說,現時剩下3名常任法官即馬道立、陳兆愷及李義可以審理該案,在根本不夠常任法官的情况下,估計馬道立不會要求撤換自己。
張達明﹕審前應披露潛在衝突
香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馬道立曾代表入境處打居留權官司,當年有機會接觸相關政府文件,「但只有佢自己先知自己參與咗幾多」。他建議,馬道立應於案件開審前向雙方律師披露有可能出現的潛在衝突。
公民黨黨魁、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出,馬道立是否需要避席應由他自己決定,但他表示「相信佢(馬道立)會做適當嘅決定」。律政司發言人說,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會評論。
與訟雙方有權申請換法官
一般來說,假如主審法官在任何民事或刑事案涉及角色或利益衝突,例如法官認識涉案者,或如今次馬道立的情况般,在出任大律師期間曾代表涉案任何一方,法官有責任自行向涉案雙方提出申報,特別在舉證標準相對高的刑事案;若涉案雙方認為主審法官的確涉及嚴重角色衝突,可直接向主審法官提出申請更換法官。
非常任包致金﹕負責機會微
外傭居留權案明年2月審理。值得注意的是,被指立場相對較開明、已退休的包致金法官,現時乃終院其中一名非常任法官,屆時或有機會審理本案。但法律界普遍認為,立場相對保守的馬道立,未必會安排包致金審理本案。事實上,包致金亦明言「事實上我懷疑我負責審訊的機會很微」。包致金退任終院常任法官後,亦已開始非常任法官的工作,早前曾審理涉及上訴許可的申請。
明報記者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