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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豪﹕成龍有份製造「遊行之都」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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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14日 06:35
2012年12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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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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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成龍言論再惹風波,他接受內地雜誌訪問,說香港已變成「遊行之都……罵中國,罵領導人,什麼都罵,什麼都遊行。應該規定什麼可以遊行,什麼不能遊行。」


成龍電影早已進軍荷李活,但非常可惜,他的思維未有同時「西化」,仍停留在清朝留小辮子的年代。


他對遊行異常厭惡,認為「遊行之都」是令香港蒙羞。他不明白,「遊行示威」是香港人享有的言論自由,是香港有別於內地城市的最大分別嗎?


其實他明白的,因為他有參與的「香港演藝人協會」,過往也多次遊行。


1992年香港電影界反黑幫暴力大遊行、1997年「打擊盜版大遊行」、2006年,政府總部遊行,譴責雜誌刊登藝人鍾欣桐的偷拍更衣照片。


請問成龍大哥,過去演藝界舉行的這些遊行,是不是有份製造香港成為「遊行之都」?這些遊行,是否屬於「什麼都罵」的遊行?難道說,你們的遊行就是爭取業界合法權益,香港其他遊行,便是搞亂香港,「什麼都罵」的無理遊行?

如果要規定「什麼遊行可以,什麼不能遊行」,那萬一成龍大哥你發起的遊行,不獲批准,你又作如何想?

香港藝人熱心公益,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值得稱許;但別忘記,社會活動,形式繁多,慈善捐錢,可以幫助香港,但遊行示威,提醒政府正視社會問題,也同樣是愛香港的表現。


成龍說香港是「遊行之都」,卻沒有解答,何以香港有這許多遊行?是香港人太無所事事?還是政府不濟,施政不妥,市民唯有遊行吶喊?

成龍的《十二生肖》主題是搶救國寶,但別忘記,「遊行集會言論自由」,也是香港之寶,同樣也要小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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