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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儀﹕給你吃顆釋法糖衣毒藥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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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17日 06:35
2012年12月1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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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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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律政司建議終審法院就外傭居港權案件,提請人大常委澄清1999年「吳嘉玲」案釋法的法律效力,政府此舉目的清楚不過,就是希望一箭雙鵰,一併徹底解決「雙非」和外傭居港權問題。社會暫時對政府的建議未有群起而攻之,理由很簡單,因為香港市民十分渴望了結困擾香港多時的雙非和外傭居港權問題,在這現實利害關頭,大家或許選擇隻眼開隻眼閉,默許這次釋法建議。


從實際效果觀之,香港人實在受夠了雙非孕婦湧港產子迫爆醫院產房、雙非嬰擠滿健康院、雙非童與港童爭逐小學學位、住所上下出現人來人往的「月子公寓」……如果一顆釋法糖果,可完全消滅這些問題,很多人都想一口把這顆糖吞進肚裏去。民心所向,這也是律政司敢於建議終院提請人大常委釋法的原因。


不過,冷靜下來,我們要清楚,我們吞下的這顆糖果,實際是一顆甜口的糖衣毒藥,它不單剷除雙非和外傭居港權等問題,它同時會腐蝕香港司法管轄權的慢性毒藥。


前任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在2001年7月就「莊豐源案」的判決中,清楚指出,《基本法》第24條屬特區自治範圍,而非「中央政府事務或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事實上,《基本法》第24條,本置於《基本法》第3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之內,顯然這應屬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如今律政司的建議,等同要現任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摑李國能一巴掌。


吃了這顆甜口毒藥後,香港司法管轄權的缺口將難以修補,不能排除將來人大釋法的適用範圍會愈來愈廣、愈來愈闊,對香港自治帶來的後遺症,或會在往後五年十年才陸續浮現。我們應同意吞下這顆「糖果」嗎?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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