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本地媒體報道,上海地鐵裏出現了「淫照案」男主角陳冠希代言的廣告(圖),讓不少乘客「難以接受」。有內地網站發起「你怎麼看陳冠希廣告進地鐵」的調查,在16000多名參與投票的網友中,有54.99%的人持反對態度,認為「有傷風化」。11月29日,上海工商官方微博稱,考慮到市民的感受和地鐵公共空間的特殊性,在工商部門協調下,地鐵廣告公司已主動着手撤除。
報站加入廣告被指違規
最近還有網友稱,在乘坐地鐵2號線時,發現報站廣播裏面出現「某某保險,關愛生活每一天」的廣告。上海地鐵語音報站中含有廣告信息由來已久,但只在站廳層廣播中提示各個出口周邊有哪些公司,而在報站時直接加上廣告信息尚屬首次。地鐵方面認為,該廣告沒有影響正常報站與地鐵運行,所以可以保留。
對於陳冠希的廣告,律師認為法律雖沒有強制規定是否可請有爭議的藝人代言廣告,但鑒於地鐵人流量大,且環境相對封閉,乘客沒法避開廣告,因此地鐵應引進什麼樣的廣告值得商榷。但在報站時插入廣告,律師認為其違反了行政法規,即「除站台層運營信息顯示設施外,軌道交通車站、車輛內不得播放有聲廣告」。
地鐵作為公共交通工具,自然容易得到廣告商青睞。但是,與普通的媒介不同,地鐵公共福利的特性才是真正的基因,而商業性不過是附帶的特質罷了。
地鐵應先照顧乘客權益
上述討論,反映出越來越多的上海人對於自身權益的維護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但站在地鐵公司的角度看,他們出售的不過是一方海報大小的空間,或者是幾秒鐘的廣播時間;但實質上他們出售的是乘客視覺和聽覺的權益,而這些的所有權並不在地鐵公司手上,不過是在提供公共福利的同時暫時承載罷了。但地鐵公司把「經濟利益」放在了「乘客權益」之前,也就是把基因中的「福利性」放置在了「商業性」之後。這才是兩起地鐵廣告風波中可悲所在,當然,也是整個商業社會的可悲之處。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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