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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餐廳告消防索償40萬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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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19日 06:35
2012年12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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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消防泵車2009年9月在深水埗趕往執勤時,與空載小巴相撞致失控衝入一間茶餐廳,掃毁鐵閘及家俬。老闆不忿餐廳無辜被毁,3年多來鍥而不捨地查詢及追討,卻遭政府推卸責任給意外中身亡的小巴司機,不獲任何賠償。茶餐廳老闆日前正式入稟區院,向消防處及當時駕駛消防車的司機索償逾40萬元。


原訴為深水埗豪城茶餐廳,兩名被告分別為消防員陳里前(譯音)及由律政司代表的消防處長。入稟狀表示,2009年9月14日凌晨約4時,由陳駕駛的消防泵車,沿深水埗元州街趕往青山道救災,途經九江街時,突然失控撞向原訴茶餐廳。入稟狀指出,車禍發生是由陳的疏忽引致,包括未有保持停車距離、未有注意路上交通、危險駕駛消防車等。原訴一方向兩名被告索取包括裝修費、營業額損失等共逾40萬元。


意外後要借錢周轉 「條氣唔順」

茶餐廳董事林少立昨受訪時稱,事隔3年多仍堅持追討,全因「條氣不順」。年逾五十的他說,餐廳在該區扎根十幾年,意外後假天花及家俬等均報銷,須停業裝修,卻要同時交租及出糧,損失慘重,一度要借錢周轉。


律政司歸咎身亡小巴司機

林老闆說,數年來先後向律政司及消防處等部門追討,又曾向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及涂謹申索取意見,但終因警方調查未能證明是哪個司機肇禍,代表政府的律政司將意外責任歸咎意外中身亡的小巴司機,拒絕向餐廳賠償。「個個都唔關事,唔通關我事?」消防處昨則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DCCJ43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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