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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前女友于文鳳,早前入稟追討周星馳及其名下公司逾7000萬元佣金。周星馳昨申請剔除自己於被告之列,聆案官決定將案件押後,排期由原訟庭法官審理。
原訴人于文鳳早前入稟,控告周星馳和他旗下的星揚海外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身為建築商香港建設後人的于文鳳於1997年與周星馳拍拖,至2010年3月分手。二人拍拖期間于幫助周進軍地產界,2002年擔任周的財務顧問,周當時承諾把投資收益一成分給于。2004年周投資「天比高」豪宅獲利,他原須支付于文鳳8000萬元,但周最終只支付了1000萬元給于。
【案件編號:HCA 15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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