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教育局正就修訂規管自資專上院校的《專上學院條例》作諮詢,有教育界人士指條例過時、寬鬆,賦予校董會過多權力,建議引入獨立人士為辦學團體提供獨立意見。以恒管為例,連學校最高領導人的校長崔康常也非校董會成員,與八大將校長列入必然成員做法截然不同,易出現「外行人領導內行人」的情况。
校長非必然成員 「或外行領導內行」
現時恒管校董有10人,由恒生銀行前副董事長梁高美懿任主席,其他成員包括恒生前執董陳國威、恒生前常務董事陸觀豪等。本報翻查恒管章程,發現該校校董會權力極大,擁有一切決策權,例如校董會可不經公開招聘,自行決定聘請校長等事宜。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表示,《專上學院條例》於1950年代制訂,當中許多條文已不合時宜,有必要盡快修訂。他舉例,按條例辦學團體可委任10至40人進入校董會,連校長也不一定是校董,但問題在於並非所有校董均熟悉教育事務,以及學校日常運作,容易作出一些與實際需要脫節的決定。
以今次事件為例,張民炳認為校董會應容許崔直接向所有校董解釋去留,建議政府未來可考慮參考現時中、小學設立法團校董會的做法,規定辦學團體須委任一定比例的獨立人士、校長和學者等進入校董會,從實際運作、學術層面提供獨立意見。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