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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21歲男子涉嫌在網上向16歲中五男生出售針孔偷拍攝錄器材,中五男生其後以此在校內偷拍逾10名女同學的裙底春光,並將有關照片傳予男子分享。該男子其後涉藉此勒索男生,要求男生以1.6萬元購買最新器材,男生終決定到警署自首並指證網友。男子昨於荃灣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
向被告購器材 拍裙底照分享
被告嚴浩文,被控一項勒索罪。他報稱無業,與父母居於元朗鳳琴街一單位。控罪指出,被告於本月17日以威嚇手段要求關姓事主支付16,400元。據報,事主於屯門一間中學就讀中五,早前亦被警方以涉「有違公德罪」被捕。
控方庭上透露,去年夏天,關與嚴於網上討論區認識,嚴向關表示有針孔攝影器材可供售賣,關遂向嚴購買,並攜該器材到學校拍攝了15名女同學的裙底春光,其後關把偷拍照片與嚴分享,更附上受害者的facebook資料。
聲言公開照片逼再﹁幫襯」
至今年7月,嚴突然向關表示,偷拍器材出了最新型號,索價16,400元要求關購買。關拒絕,嚴即出言恐嚇,聲稱會把偷拍照片公諸於世,但關拒絕就範。其後嚴開始「行動」,先致電關的父親「爆料」,然後更透過facebook聯絡被偷拍的女學生,「提醒」她們已被人偷拍裙底。直至最近,關終於按捺不住,「一拍兩散」到警署自首並指證嚴勒索。警方其後將嚴拘捕,並在他住所內搜到10部針孔相機。警誡下,嚴只承認曾用facebook與受害女生聯絡。
不甘被勒索 報警一拍兩散
控方庭上指出,警方仍需時間作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李家齊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8日再提訊,其間被告不准保釋,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TWCC33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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