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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兩度中風以致失去認知能力的75歲老翁,3個月前突以2600萬元出售其荃灣新村街物業。老翁的兒子兼監護人其後發現該物業市值高達5500萬元,而買家至今仍未付訂金,懷疑父親在智力不健全情况下簽署買賣協議。兒子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宣布該宗物業買賣無效。
市值5500萬 售2600萬
原訴人龐炳權(譯音)由他的兒子兼監護人龐展光(譯音)代表入稟。被告為富麗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該公司股東為吳子部及吳生巡。
入稟狀透露,龐炳權於2008年及2011年先後兩次中風,導致認知能力嚴重受損,無法照顧自己,需於老人院接受24小時護理。本月14日,龐炳權被2名醫生證明已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其子龐展光根據《精神健康條例》,成功向法庭申請成為父親的監護人。
買家至今未付訂金
入稟狀指出,涉案物業位於荃灣新村街38號,屬龐炳權擁有。現時該址共建有3層,地舖為一間茶餐廳,樓上兩層則為住宅單位。去年9月11日,龐炳權與被告簽訂買賣合約,同意以2600萬元賣出涉案物業,於明年1月11日前完成。惟龐炳權的兒子龐展光發現,涉案物業市值高達5500萬元,比成交價高一倍多,遂懷疑父親缺乏精神上行為能力而簽約。
原訴一方質疑,龐炳權的開支由兒子支付,根本毋須賣出物業套現。另外,根據買賣合約,被告須先付物業價格一成,即260萬元作訂金,但被告至今仍未支付。
【案件編號:HCA23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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