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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糾眾挖泥機拆屋判無罪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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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29日 06:35
2012年12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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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作家余曉燕聲稱持有元朗一幅3萬多呎土地及平房,居於上址的張氏一家早前向法院申請逆權侵佔。余為奪回祖地,疑伙近30人「踩上門」,更涉僱用一對父子以挖泥機拆毁對方平房。早前否認有意圖而損毁財產罪名的余及該對父子,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余聞訊高呼「法官英明!」


官:難證損屋內人安全

女作家余曉燕(57歲)與父子江浮(66歲)及江賢俊(33歲),原被控於去年12月21日損毁元朗竹新村58號的多棵植物、平房屋頂及鐵門等財產,並罔顧張浩然及其繼母徐娟的性命。


居於涉案平房內的兩名事主早前到庭作供,裁判官昨認為,張的繼母徐娟誠實可靠,她描述由江浮操作的挖泥機臂曾在屋頂移動及掀起屋頂,又曾將機臂伸向平房大門,並令支架倒塌等,故相信被告確有破壞財產。


但裁判官認為,案中沒證據顯示被告的破壞行為會令平房倒塌,因而危害屋內兩名證人的生命安全,故裁定3人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TMCC1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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