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佐敦白加士街裁縫店的裁縫,被指以晚裝需貼身裁剪為由,要求年輕的女顧客「真空」上陣度身及改衫,他更被指在女顧客試身時強行扯開其晚裝,令女顧客在他面前幾近全裸。裁縫昨否認非禮罪名受審。
被告顧榮(39歲)被控1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今年3月8日,在佐敦白加士街柏嘉商業中心603室猥褻侵犯女事主。網上資料顯示,涉案裁縫店叫M2。
現年21歲的女事主昨在庭上作供時情緒頗激動,更不禁多次落淚。女事主透露,今年3月1日拿着自行設計的晚裝紙樣到裁縫店訂造晚裝,費用1000元。被告當時稱,訂造晚裝需準確量度身材尺寸,建議事主脫掉胸圍度身。事主認為合理,按被告建議照辦。
約一星期後即3月7日,被告指晚裝大致完成,事主首次試身。她穿上晚裝後走出更衣室,被告提議她脫掉胸圍,指晚裝需貼身穿著,事主認為合理故照辦。惟當事主脫掉胸圍後,被告又提議她脫掉內褲,因所穿晚裝顯出內褲痕迹,事主又認為被告的提議合理,認為身穿晚裝可遮掩私處,相信很安全不會走光,因此照辦。
稱需改摺位 持利剪揭裙底
當「真空」的事主從更衣室出來後,被告拿着剪刀、針、線,聲稱晚裝下身有摺位需要修改,他突然從事主下身前方揭開裙底。事主立即說:「我脫下晚裝讓你改。」但被告置若罔聞,又揭開事主下身後方的裙底。事主擔心被告拿着剪刀會攻擊她,故沒有反抗。
叫事主午夜12點取裙
事主在離開前,被告表示翌日可取回改好的晚裝。惟被告當晚午夜12點致電事主,告知她晚裝已改好,可立即取回,但事主拒絕當時前往。
至翌日下午,即控罪所指案發日期3月8日,事主到裁縫店試穿改好的晚裝,被告再次要求事主脫掉胸圍和內褲。事主為盡快離開,猶豫了一會後決定照辦。再次「真空」的事主當時站在試身鏡前,被告即湊近事主背部只有10厘米的距離,突然拉下事主晚裝的拉鏈至腰部,再將晚裝翻出,晚裝跌至事主的腰部。事主即以雙手捂住前胸,但被告要求她放下手,因要看她的胸部。
事主手遮胸 被告要求放手
事主稱當時她感到驚慌非常,以手遮胸衝入試身室,被告再度抓住事主的腰部,將晚裝拉至她的膝頭,事主膝頭以上的身體部位全部暴露。
事主旋即衝入更衣室更衣,冷不防遭被告打開更衣室的門,被告還說:「道門唔係我打開。」事主迅即關門更衣,繳付餘款500元後衝出裁縫店。數天後女事主致電給朋友傾訴,朋友勸她盡快報警,女事主在一星期後終報警求助。聆訊押後至明年1月7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45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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