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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水域禁止拖網捕魚新法例昨起生效,即有漁民遭檢控。漁護署表示,該署人員於坪洲對出海面發現一艘「蝦拖」作業,疑違反《漁業保護條例》,遂檢控船主。另外,香港海鮮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指出,本港近岸拖網捕魚活動停頓,料今日供應各區街市的小型海魚將大幅減少。
誤會今日生效 「蝦拖」違例
漁護署表示,遭檢控的蝦拖船主表示誤會今日才實施禁拖網法例,惟新法例昨已生效,執法人員遂提出檢控。法例訂明,昨日開始,本港海域禁止拖網捕撈,受規管漁船包括雙拖、單拖、蝦拖、摻繒和梅蝦拖,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香港近岸蝦拖漁船苦主大聯盟」發言人梁根養表示,昨收到個別漁民查詢新法例實施日期,不排除有業界不知情而誤墮法網。
香港海鮮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表示,本港近岸拖網捕魚活動僅佔本地海鮮市場供應不足一成,對整體供應及價格影響有限,但本港街市從此少了近岸拖網捕撈的小型海魚,包括撻沙魚、九肚魚、鰦魚、黃花魚及獅頭魚等。他說,香港亦有內地捕撈的野生海魚供應,但要長途運輸到港,質素不及近岸捕撈的魚獲,加上夏季受颱風或大浪影響,內地漁船捕獲海鮮未能及時供港,到時除了海魚,連麻蝦及瀨尿蝦供應亦受影響。
誤會今日生效 「蝦拖」違例
漁護署表示,遭檢控的蝦拖船主表示誤會今日才實施禁拖網法例,惟新法例昨已生效,執法人員遂提出檢控。法例訂明,昨日開始,本港海域禁止拖網捕撈,受規管漁船包括雙拖、單拖、蝦拖、摻繒和梅蝦拖,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香港近岸蝦拖漁船苦主大聯盟」發言人梁根養表示,昨收到個別漁民查詢新法例實施日期,不排除有業界不知情而誤墮法網。
香港海鮮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表示,本港近岸拖網捕魚活動僅佔本地海鮮市場供應不足一成,對整體供應及價格影響有限,但本港街市從此少了近岸拖網捕撈的小型海魚,包括撻沙魚、九肚魚、鰦魚、黃花魚及獅頭魚等。他說,香港亦有內地捕撈的野生海魚供應,但要長途運輸到港,質素不及近岸捕撈的魚獲,加上夏季受颱風或大浪影響,內地漁船捕獲海鮮未能及時供港,到時除了海魚,連麻蝦及瀨尿蝦供應亦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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