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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無業漢,去年清晨突然攜菜刀下樓,以30多刀亂刀斬死近60歲的上水彩園邨保安員。他原被控謀殺,昨獲准改認誤殺,還押候判。被告妻子原發現被告精神有異,曾將他送往醫院求診,惟醫生當時診斷被告「精神狀况穩定」,讓被告返家,3小時後便發生悲劇。
控方昨呈上兩份精神科報告,均建議被告黃伯達(53歲)接受無限期醫院令,惟法官質疑報告未有清楚顯示撰寫人的法定專業資格,故將案件押後至1月10日判刑。
妻報警求診 醫生診斷被告穩定
案情透露,患精神分裂症的被告居於彩園邨2座。他於去年1月30日凌晨約3時半,突然在家中不斷敲門及敲響餐具等,其妻報警求助。被告於早上約4時被帶往北區醫院檢查,當時醫生認為被告「精神狀况穩定」,故讓他回家。
相隔3小時後,被告突然離開其6樓單位往3樓大堂,手持菜刀斬向獨自在更亭當值的保安員李啟光(57歲),事主當時立刻從樓梯逃往地下,惟慌亂間不慎在梯間跌倒,被告趕至繼續以亂刀斬向事主。
當時,另一名當值女保安員剛巧返回崗位,並在閉路電視片段中赫然發現同事倒臥血泊中被斬,遂立刻趕往現場。被告見到女保安員後突然停止斬人,並靜靜地從女保安員身邊走過返回其單位。事主其後被證實當場死亡。
曾有幻覺 疑妻被保安殺害
被告兒子在走廊碰見手持染血菜刀、手和面都沾滿血漬的被告,深知不妙,遂連同家人制服被告並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殺人。被告其後被送院檢查,證實因患有精神分裂症,曾有幻覺見到鬼及以為妻子被保安員殺害。
【案件編號﹕HCCC1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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