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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歲女大學生由澳洲返港,去年元旦夜在中環蘭桂坊酒吧消遣,其間疑被尼泊爾籍酒吧經理灌醉,再被帶往酒店開房強姦,並疑遭強迫肛交。酒吧經理昨日就兩項強姦罪名及1項未經同意下肛交罪在高等法院受審。
自稱酒吧東主 灌醉逼肛交口交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28歲被告Gurung Sanjeev為酒吧Top Bar經理。去年1月1日晚上,案發時20歲的女事主到Top Bar飲酒,被告向她聲稱是酒吧東主,可免費請她喝酒。數小時後事主不勝酒力,被告便與另一男性朋友把她帶到灣仔駱克道一間酒店。
控方指3人上房之際,酒店職員表示二人房只供兩人使用,被告的男性朋友遂離開。被告帶事主上房後把她強姦,醉醺醺的事主無力反抗,被告其後把事主翻身伏在牀上與她肛交。事主痛極大叫,隨即衝入廁所用紙巾抹肛門,發現有血漬。之後事主甫離開廁所,被告再強迫她口交。
事主事後致電上司和母親哭訴,卻一度因為不願接受被強姦的事實而拒絕報警,後來終被上司及母親說服,她報警後到醫院接受檢查,警方於1月7日拘捕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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