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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20年前被加監 釋囚勒索懲教員判監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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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05日 06:35
2013年01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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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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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因強姦罪入獄的釋囚,因20年前一次被加監10日的「恩怨」,令他多年後向當日指證他違規的懲教一級助理「報復」,不但向對方勒索6000元,更以附有陰司紙的信件滋擾對方。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嚇、勒索及洗黑錢等5罪罪成,昨被判囚4年。


寄陰司紙信件判囚4年

辯方昨求情時稱,來自破碎家庭的被告譚志堅(47歲)曾誤入歧途,1986年因犯案入獄。辯方稱,被告在本案中所勒索的金額不多,由於事主住所一帶皆有閉路電視,故被告事實上「唔可以對事主做啲乜」,並形容事件僅屬「無聊嘅威嚇、唔係好嚴重嘅勒索」。


惟法官姚勳智判刑時說,今次事件涉及懲教員在獄中執行的正常職務,因而遭到勒索,被告的行為是打擊刑事司法制度,案件相當嚴重。雖然被告索取金額不大,但對事主及其鄰居所造成的恐嚇及擔憂是顯而易見,認為被告有充分預謀及策劃下犯案,終判其監禁4年。


事主女鄰亦遭「唱衰」當娼

被告被控於2010年5月24日至6月12日間,勒索一級懲教助理龍世勳6500元,及恐嚇葉穎嫻;他另被控於2009年9月11日至2010年7月2日,三度清洗黑錢共3.5萬元。被告除將附有陰司紙的信件寄給事主,事主昔日的女鄰居亦遭「唱衰」欠下事主妻子金錢及當娼等。經警方追查下,方發現涉案者為被告。


【案件編號:DCCC6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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