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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公立醫院設有「不作心肺復蘇術」(DNACPR)指引,規定末期癌症等病情嚴重或不可逆轉的病人病發或心臟停頓時,相關救護人員可依據其事前填妥表格,不施行心肺復蘇,惟現時各醫院的表格不一,醫管局就統一表格及把非住院病人納入機制展開諮詢。
病情不可逆轉時行使
醫管局臨牀倫理委員會於上月起至3月,向醫療界、醫管局內部及醫委會等組織就修訂「不作心肺復蘇術」指引展開諮詢。該會主席謝俊仁醫生表示,該指引自1998年修訂後,至今未作任何修改,但醫療及科技已改變不少,故有必要修訂。
謝俊仁解釋,公立醫院一直有相關機制,但各醫院表格不一,故計劃統一表格格式。他指出,非住院病人病情惡化時有可能接受不同醫療團隊協助,希望把他們納入機制,保障他們的利益。
病情不可逆轉時行使
醫管局臨牀倫理委員會於上月起至3月,向醫療界、醫管局內部及醫委會等組織就修訂「不作心肺復蘇術」指引展開諮詢。該會主席謝俊仁醫生表示,該指引自1998年修訂後,至今未作任何修改,但醫療及科技已改變不少,故有必要修訂。
謝俊仁解釋,公立醫院一直有相關機制,但各醫院表格不一,故計劃統一表格格式。他指出,非住院病人病情惡化時有可能接受不同醫療團隊協助,希望把他們納入機制,保障他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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