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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海南兩名男子王×佳與張×14年前因瑣事發生衝突,王的右手除拇指以外4指均被張持刀斬斷,張被判故意傷害罪監禁9年。2006年張刑滿釋放後,王認為張因坐牢妻離子散,會對他進行報復,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去年4月,張到王的鄰居家吃飯,王帶3個兒子衝入鄰居家中,毆打張×並將其雙手雙腿斬斷,致其終身傷殘。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王×佳故意傷害罪成判處死緩,而其3子屬同案犯,目前依然在逃。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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