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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旅社早交旅客名單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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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08日 06:35
2013年01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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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強迫購物團」屢見不鮮,為打擊質素參差旅行社,深圳市文體旅遊局昨起規定深圳來港旅行團,須提前48小時將旅客及持牌領隊名單交給公安局,另該領隊帶團來港後,兩日後才可再次帶團。


打擊劏客團 助追查違規領隊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規定旅行社提前交出旅客及領隊名單及限制領隊帶團次數,可加強當局追查違規旅行社及領隊,避免領隊強迫旅客購物等情况。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表示,部分質素較差的內地旅行社,會假借較出名旅行社名義在深圳吸客,旅客來港被安排入住環境較差的酒店後才發現受騙。他稱,部分旅行社只有兩名領隊,他們可能留港多天不斷接團,服務質素低劣。他認為新措施有助打擊質素參差旅行社,保障旅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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