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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船長受聘港九小輪 「外借」港燈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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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08日 06:35
2013年01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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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南丫海難去年10月1日發生,港燈「南丫四號」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導致船上39人死亡、百多人受傷。當晚緊隨其後的姊妹船「南丫二號」,船長鄭木喜昨作供透露,他原是受聘於港九小輪公司,惟兩年前起經常被「外借」予港燈,駕船接載其員工往返南丫島發電廠上下班,每年會被「外借」約20至30天,事發前也曾駕駛「南丫二號」及「海泰號」兩艘船。


鄭木喜在1978年取得駕船執照,於2003年及08年先後加入新渡輪及港九小輪,並為後者的現役船長,主要駕駛中環至南丫島榕樹灣、索罟灣及坪洲3條航線。


常前一晚接通知駕港燈船

2011年1月,港九小輪經常安排他替港燈工作,駕駛港燈船來往南丫島發電廠至鴨脷洲海怡半島碼頭,接送該公司的員工,並慣常於工作前一晚才致電通知,若發電廠需緊急維修也要開船,時間由晚上7時30分至翌日早上8時。


他說,與肇事當晚海泰號的船長黎細明是同事,相識長達4年;跟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也認識1年,但無講及對方是否也受僱於其他船公司。他又形容﹕「我們很被動,是外借予港燈公司,對方很多資料也無轉交給我們,但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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