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金融海嘯後旨在加強監管銀行的《巴塞爾資本協定III》(下稱巴III),遭銀行業大力反對,最後國際清算銀行屬下的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決定,放寬銀行合資格儲備資產的範圍,部分股票及抵押債券等資產,均可視作可變現資產,以減低銀行的集資需求;委員會還同意讓銀行業延遲4年達標。
為防金融海嘯重演,巴塞爾委員會2010年發出《巴III》銀行業監管改革方案,規定「流動性覆蓋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須達到100%以上水平,要求銀行持有足夠數量可變現資產,例如現金及獲評為「無風險」的國債,令銀行的流動性足以應付30天的擠提危機,即類似2008年雷曼兄弟倒閉時的情况。
擴大合資格資產範圍
但在銀行業不滿「條件太苛」下,委員會周日一致通過修訂《巴III》,放寬3大限制,首要是放寬銀行合資格儲備資產的範圍,可以把股票、BBB-級公司債(即最低的投資級別債券),以及部分按揭抵押債券(MBS)也可計算成合資格的可變現資產,惟水平不可以超過總數的15%,但足以令銀行毋須持有原先要求的大量現金。
業界歡迎鬆綁助復蘇
另外,《巴III》亦調整計算方式,擁有大量零售及企業客戶存款的銀行,可獲准持有較少的合資格可變現資產。第三,銀行業「流動性覆蓋率」的最終達標期限獲延長4年,從原定的2015年推遲至2019年;在2015年,銀行的「流動性覆蓋率」只需達到60%便算過關。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委員兼英倫銀行行長默文金(Mervyn King)堅稱,放寬要求「可以確保新的流動性標準,不會阻礙全球銀行體系支持經濟復蘇」,修訂《巴III》的要求是現實做法,並非有意削弱《巴III》的用處。業界認為,《巴III》的要求獲放鬆,將可以令銀行業有更大的放貸空間,對全球復蘇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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