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08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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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海關及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今天(1月8日)宣布,因應部分業界要求,延長《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的「遵從與執法政策聲明」和「一般指引」擬稿的公眾諮詢期兩個月,至3月17日。
公眾和業界可於3月17日或之前,將書面意見傳真(2398 0596)、
電郵或郵寄至九龍旺角彌敦道700號14樓工業貿易署大樓香港海關商品說明條例特別籌劃組。
執法指引擬稿全文已上載於香港海關
網頁和通訊事務管理局
網頁。
如有查詢,可致電香港海關(電話:3403 6063)或通訊辦(電話:2961 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