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人稱「Ricky San」的壽司店東主鄭威濤,早年與味千中國(0538)潘氏姊弟董事合營板前壽司,但鄭後來被指私設公司,開設多間板前分店,後來潘氏姊弟的股份轉讓予「扒王之王」老闆李德麟,李早前入稟向鄭追討損失,案件昨日開審。李一方透露,鄭曾向潘氏姊弟提出收購板前股份,潘氏開價2000萬,鄭卻要求「劈價」至1000萬元,最終交易告吹。
昨日庭上未有提及索償額,但據報李德麟於2008年指出,板前壽司、連同後來開設的板長壽司市值至少50億元,若法庭裁定現由李持有的Fine Elite應佔當中三成股權,李可向鄭威濤追討約15億元。
指鄭私開分店 未守諾分股
鄭威濤與潘慰及潘嘉聞姊弟,2004年合作成立駿濤有限公司經營「板前壽司」。本案原訴人為海外公司Fine Elite Group Ltd及潘嘉聞。Fine Elite原由潘慰及潘嘉聞姊弟持有,2006年二人將所持的板前權益注入Fine Elite,翌年將Fine Elite售予「扒王之王」老闆李德麟,故李現為Fine Elite的主要股東。至於另一原訴人潘嘉聞則代表駿濤有限公司的其他股東。本案被告包括鄭威濤、駿濤有限公司,以及鄭名下的29間公司。
原訴一方在庭上指出,駿濤於2004年在尖沙嘴加連威老道開設首間板前壽司。初期鄭持有駿濤23%股份,潘氏姊弟則分別持有24%及10%,後來駿濤其中一名股東將股份轉讓予鄭,令鄭成為大股東。
原訴一方續稱,鄭名下兩間公司分別於翌年及2006年利用駿濤的資金,在銅鑼灣及旺角開設板前分店。原訴認為,此舉嚴重損害駿濤其他股東的利益。鄭其後於2006年承諾成立控股公司,注入他所持有的板前分店權益,再把控股公司的31%股份分給潘氏姊弟,但鄭的承諾至今仍未兌現。
開設板長 原訴指侵板前商標
至2007年,鄭更以「板長壽司」名義開設大量分店。原訴認為,「板前」及「板長」易被消費者混淆,質疑鄭侵犯原訴一方持有的「板前」商標。鄭一方反駁,指「板前」一直由他持有,故他有權決定如何使用。不過,原訴一方回應即使鄭擁有上述商標,但不代表可以用作開分店,因此舉會損害駿濤股東的利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1269/08、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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