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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醫幸凌宇2006年向多名病童處方含酒精咳藥水,以及因銷售未經註冊藥物被醫委會罰停牌1年。醫委會較原定時間延遲逾半年刊憲停牌令,遭幸凌宇司法覆核。雙方昨同意經法庭命令,修正停牌令生效日期,幸凌宇短期內將可申請復牌。
法官林文瀚昨宣布與訟雙方同意,法庭修訂去年9月14日刊憲及生效的停牌令,改為去年3月7日起執行,1年停牌令於本年3月7日屆滿。醫委會須支付幸的訟費。
幸凌宇申請司法覆核時指出,2011年3月被醫委會命令停牌1年,去年1月他被駁回上訴。法例規定醫委會須在案結後1個月將判決刊憲,令停牌令生效。幸凌宇去年8月發現自己仍為註冊醫生,多番去信會方查詢,至去年9月14日醫委會才回覆稱,停牌令已於同日刊憲並生效。幸凌宇認為停牌期被無故延長遂提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159/12】
法官林文瀚昨宣布與訟雙方同意,法庭修訂去年9月14日刊憲及生效的停牌令,改為去年3月7日起執行,1年停牌令於本年3月7日屆滿。醫委會須支付幸的訟費。
幸凌宇申請司法覆核時指出,2011年3月被醫委會命令停牌1年,去年1月他被駁回上訴。法例規定醫委會須在案結後1個月將判決刊憲,令停牌令生效。幸凌宇去年8月發現自己仍為註冊醫生,多番去信會方查詢,至去年9月14日醫委會才回覆稱,停牌令已於同日刊憲並生效。幸凌宇認為停牌期被無故延長遂提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1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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