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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父多年亂倫辱兩女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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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0日 06:35
2013年01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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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過半百的男子辛勤供養家人,自妻子從內地來港後,他改與長女「孖鋪」睡覺,12年來先後性侵長女4次,幼女亦在3年內三度遭親父侵犯。男子昨承認6項亂倫及1項非禮,他辯稱一直痛惜女兒,被法官直斥毫不珍惜美好家庭,還押候判。


59歲被告承認2000年9月至去年3月,非禮及三度性侵犯現年21歲長女X,以及於09年1月至去年6月與現年16歲幼女Y三度亂倫。辯方稱,兩女兒在求情信中皆原諒父親,表示被告一直教導她們堅強生活,亦十分疼愛她們。


法官潘敏琦質疑,兩女兒為保家庭完整,顧及母親感受,才為父親說好話,直言被告性侵犯長年累月,並非單一事件,「艱難得來的家庭生活,你毫不珍惜,難明你何故傷害女兒」。潘官索閱背景、心理及兩事主創傷報告,下月5日判刑。


被告的妻子1999年7月來港定居,被告改與X在大廳梳化牀共眠。2000年9月至01年7月某日,被告在梳化牀捉着年約9歲X的手,接觸自己陽具。03年中及06年中,被告得寸進尺,分別在梳化牀及廁所與X性交。


X於2010年入讀教育學院,只在周末回家。去年3月某夜,X快要到中學實習,心情忐忑,與被告閒談後方能入睡。被告卻趁X入睡後再次與X性交,X揚聲反抗才停止。


稱女兒誤當手指是陽具

幼女Y亦難逃被父親侵犯。2009年1月,12歲的Y放學回家睡覺,突遭被告「偷襲」性交,事後更叮囑她不能告密。2010年9月至11年6月,Y再兩度遭父侵犯。Y去年6月向親姊訴苦,X擔心再遭父親侵犯,經facebook向朋友投訴,最終報警。被告去年7月被捕,他在警誡下稱兩女兒或誤將他的手指當成陽具,企圖減輕罪責。


【案件編號:HCCC3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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