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不點名指涉及沙田排頭村官地被非法佔用達30年,提到有巿民發現土地被佔用,先後向地政總署、運輸署和民政事務總署投訴,但都不獲注視,結果轉至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裁定地政總署及民政總署的投訴成立,而運輸署的投訴則部分成立。申訴專員黎年批評3部門「拖得就拖、蹉跎歲月」,敦促各部門盡早解決官地被佔的問題。
地署民署運署跨部門跟進
該官地在1984年被劃作「鄰舍休憩用地」,但一直未有訂明發展方向,當時該官地已有違例泊車的問題,在1991年,沙田民政處與地政處建議該地發展成休憩處,諮詢村民但遭到強烈反對。拖延至1993年,民政處表示待「鄉村擴展區計劃」落實後,才商議該官地的用途。直到2002年,規劃地政局建議暫緩「鄉村擴展區計劃」,待丁屋政策檢討完畢後才重新推行,該官地的規劃因而無疾而終。
多年來,排頭村對出的官地變成停車場,亦出現多個流動小販檔、晾衣架等。該官地毗連沙田港鐵站前往沙田政府合署及巴士站的必經之路,每日人流熙來攘往,但空地一直被佔據,途人只能沿官地旁的行人路行走,惹來大量投訴。民政處曾於2010年再諮詢公眾,同樣遭反對。在規劃署網頁上亦標明該土地圖則「正在修訂或可能進一步修訂」。
稱鋪路為途人被斥富想像力
運輸署則以該處沒有交通意外為由,加上官地可否泊車並非其職責,故一直未加理會。然而,署方在去年5月卻為該官地泊車位的出口處鋪設防滑鋼砂。運輸署聲言是為了保障途經輪椅使用者的安全而設,並非縱容非法佔地。
申訴專員黎年昨日狠批3個部門敷衍塞責、拖得就拖,「在當局提出不同計劃時,這些部門就好像找到水泡緊抱不放,借機拖延」,他又批評運輸署富想像力,能想出鋪鋼砂為途人之理由。黎年不願揣測部門是否受到新界居民的壓力而就範,但認為政府有責任平衡各方利益,盡早解決該官地的用途。
村長稱孫明揚70年代口頭批准
地政總署表示汲取今次經驗;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接納建議;運輸署表示與相關團體商討解決方案。3部門已召開跨部門會議跟進事件。
排頭村村長藍戊發昨承認該處屬官地,但稱1970年代時任沙田理民官孫明揚,口頭承諾該地將准予村民所用,更在6至7年前申請租賃該官地但被拒絕,批評政府若強行收地,乃出爾反爾。
新界東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既然該地屬政府所有,村民即使得到口頭承諾,法律上亦無權佔有。他建議,政府應重申該官地的業權,但既然該處人流旺盛,不妨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村民,直至署方定出用途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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