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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緊查冊 湯家驊稱或提修訂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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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2日 19:35
2013年01月12日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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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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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公司條例》禁止公眾查閱董事住址和身分證明號碼,被指妨礙傳媒追查公司董事,但為何條例在去年中通過時沒遇阻力?曾任《公司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成員的公民黨湯家驊解釋,當時社會並無太大反響,他亦覺得新例不算「收得好緊」,公眾仍可查閱通訊地址,但承認現時社會反響甚大,會考慮主動提出修訂,惟成功機會不大。


人民力量陳偉業昨向傳媒表示,去年審議法例時,已在會上批評收緊查冊限制不公平,並曾與秘書處研究將有關此項條文的修訂抽出,單獨進行表決,但礙於此舉會影響其他修訂,「人民力量那時(拉布)已令秘書處廢寢忘餐」,最終為免增加秘書處工作量而作罷。


陳偉業:去年審議已批評

新《公司條例》在去年7月獲三讀通過,當時人民力量正在拉布,以阻止政府5司14局架構重組方案通過。陳偉業表示,外界將有關條例獲通過的責任歸咎於人民力量拉布,是「莫須有」及扭曲事實。他重申,對於政府整體提出的修訂,當時只有人民力量兩名議員及社民連梁國雄投棄權票,其他議員均投贊成票。被問到是否情願通過有關修訂,也不想秘書處開通宵時,他反駁指出,即使將修訂抽出來,但缺乏其他議員支持,有關的修訂最終仍會通過。


《公司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16名成員中,有4名是泛民議員,包括民主黨何俊仁和涂謹申,以及公民黨余若薇和湯家驊。為何當時泛民並無提出問題,讓有關條文通過?湯家驊解釋,當時考慮到條例仍容許公眾查閱董事的通訊地址,認為這算合理平衡董事私隱和公眾查冊權利,提出反對的理據不強,而且當時傳媒亦沒有太大反響,故他和余若薇都沒有特別就此提出修訂。


湯家驊指修訂難通過

湯家驊說,政府當時向立法會稱,諮詢期間大部分人贊成政府建議,但他當時並不知道原來銀行公會等專業團體曾提出反對。湯說,新《公司條例》是參考英國的公司法,他近日翻查資料,始知道英國因為有董事受到威脅,才修例限制公眾查閱董事資料,香港卻沒有董事受威脅的個案。


湯家驊稱,他會重新考慮是否應該收緊查冊限制,又說現時社會反響甚大,會考慮主動就《公司條例》提出修訂。但他指出,有關修訂或因觸及公共財政,須先獲特首同意始能提出,且議員提出的修訂亦要經分組點票方能通過,坦言成功機會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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