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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另一項房策重點,是早前已經出爐、今季賣地將引入的「港人港地」政策。據悉,地政總署與律政署已完成討論如何在賣地條款中加入「港人港地」條文,初步計劃透過執業律師在物業交易時以身分證判斷「港人身分」,以免影響港人買賣物業時間。至於如何核實沒領取身分證的永久香港居民身分,政府需進一步研究。
因應需要 梁擬再推港人港地
梁振英早於去年9月宣布將2013年首季推出的兩幅啟德土地共1100個單位,在賣地章程中加入「港人港地」限制條款,只准售予持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的港人,為期30年,即單位在買入後30年內的轉手對象,都必須為本港永久居民。據了解,梁振英已計劃因應樓市需求,適時再推出「港人港地」,並會再檢討規限年期是否為「30年」。
免地署親自查核耗時
消息指出,政府早前已完成「港人港地」條文框架,傾向由律師於買賣樓宇時核實買家的身分證,避免交由署方核實,增加額外手續和程序,令港人買賣物業時間受影響。但針對現時有些永久香港居民沒有領取身分證,如何辨認其身分?消息稱,政府需再進一步研究。
據了解,政府並計劃與地產代理監管局商討有關執行問題,研究是否需要向前線代理發出指引,規定他們須向買家交代單位屬「港人港地」。本身為執業律師的長策會成員、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認為,現時一般樓宇交易均須由律師處理,因此交由律師核實港人身分的做法較可行,成本亦較低。
因應需要 梁擬再推港人港地
梁振英早於去年9月宣布將2013年首季推出的兩幅啟德土地共1100個單位,在賣地章程中加入「港人港地」限制條款,只准售予持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的港人,為期30年,即單位在買入後30年內的轉手對象,都必須為本港永久居民。據了解,梁振英已計劃因應樓市需求,適時再推出「港人港地」,並會再檢討規限年期是否為「30年」。
免地署親自查核耗時
消息指出,政府早前已完成「港人港地」條文框架,傾向由律師於買賣樓宇時核實買家的身分證,避免交由署方核實,增加額外手續和程序,令港人買賣物業時間受影響。但針對現時有些永久香港居民沒有領取身分證,如何辨認其身分?消息稱,政府需再進一步研究。
據了解,政府並計劃與地產代理監管局商討有關執行問題,研究是否需要向前線代理發出指引,規定他們須向買家交代單位屬「港人港地」。本身為執業律師的長策會成員、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認為,現時一般樓宇交易均須由律師處理,因此交由律師核實港人身分的做法較可行,成本亦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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