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南丫海難昨續審,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昨供稱,南丫四號的製造商財利船廠,曾於船製成後的第3年即1998年,於船艙底部油箱房安裝一個鉛製微調鎮流器(Trimming Ballast),重8.25噸,以減輕航行時的擺動。不過,政府委託的海事專家Peter Cheng分析顯示,加裝鎮流器後一旦舵機房及油箱房同時注滿水,船在海中的浸入深度將超出限界線,沉沒風險大增。
驗船主任未評估兩艙同時滿水風險
當年審批南丫四號「破損穩定性」是否合乎規格的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廖朝暉,昨於研訊作供,指出按當時數據分析,即使舵機房注滿水,船尾陷入水中的深度仍遠不及限界線,即主層甲板下76毫米。不過,他承認審批時一直無評估兩個船艙同時注滿水的風險。
計沉船風險 舵機房長度出錯
另外,南丫四號破艙穩性小冊子顯示,船尾底部舵機房前後兩塊艙壁之間距離為0.87米,海事處一直以此推算船受損下的沉沒風險。然而,昨日委員會代表大律師Roger Beresford指出,根據南丫四號設計圖則,舵機房長度應為1.625米,質疑海事處一直用錯數字。高級驗船主任蔡志全作供時指,處方收到小冊子後理應核實,但當年他沒有參與,無法解釋同事為何出錯。
早前另一份專家報告亦指出,南丫四號的側板厚度不足5毫米,曾於2005年檢驗渡輪的驗船督察陸漢英供稱,當時船隻左壁26塊船板中,有17塊不夠5毫米厚,但考慮船隻磨損侵蝕,未有要求船廠修正。委員會指出,財利在船建成後曾致函海事處,要求將船板厚度減至4.83毫米,陸表示從沒見過該信件,處方保存的圖則亦無更改。
船廠:從無計劃裝水密門
承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昨取消南美行程出席作供,他否認公司不依圖則造船。羅指出,當時法例豁免長度不及總船長度10%的船艙加設水密裝置,故財利當年從無計劃在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安裝水密門,只視該通道為船艙出入口。
不過,設計南丫四號的新加坡造船公司Naval-Consult,錯誤參考相似圖則,將圖則上的兩艙通道標為水密門「W.T. Door」(Watertight Door),而當時公司又無留意,海事處查驗時亦無指正,認為南丫四號的建造過程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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