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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會不會有百分百的共識,我們不能也不應等待百分百的共識」這句說話,是施政報告中令筆者最刻骨銘心的一句。百分百的共識當然幾乎沒可能達到,但細心留意這份報告,就會發現這句話的用意只可以放在土地供應上,並不適用於標準工時或性傾向歧視法例這些政策上。報告沒新意,當然是大問題,但內裏對共識的演繹及其隱藏的意思,成為今次報告中最大的問題。
我們一向的認知,都是認為諮詢工作的目標,能收集市民對法例或政策的意見及建議,令將來其內容可平衡各方聲音而獲得最大民意支持。當法例具爭議或內容重要時,諮詢工作就變得異常重要。可是,筆者到現在都不明白,為何梁振英能以法例爭議相當大為由,而不進行任何公開諮詢。不是正因為有爭議聲音,就更需要設立詳細及長時間諮詢嗎?
現時我們看到,無論就政改、性傾向歧視法例或標準工時上,政府都對啟動諮詢態度曖昧。我們此時應問問自己,單靠代議士為我們爭取還可行嗎?民間還有什麼工作可以做呢?
當然,繼續對政府施壓是可行的辦法,亦是社會不同團體最常用的方法。然而,筆者認為民間更應主動創造條件,迫使政府不得不正視民間聲音。
如政改方案,我們與其直面要求政府就政改諮詢,倒不如先行在民間展開諮詢,就功能組別、分組點票、議席數目及選舉制度等作深入討論,甚至能與學術機構及資訊科技界合作,就民間所提出的政改方案啟動民間公投(如方案1和方案2中作選擇),創造民間共識。這既可增加民間方案認受性,亦能與政府方案爭奪民意支持,令政府需就政改妥協,以至全盤接受民間方案。
當「以民為本、與民共議」這些信念淪為口號之時,民間更應採取主動,不應再以依賴政府或代議士心態行事。
作者是學民思潮發言人
我們一向的認知,都是認為諮詢工作的目標,能收集市民對法例或政策的意見及建議,令將來其內容可平衡各方聲音而獲得最大民意支持。當法例具爭議或內容重要時,諮詢工作就變得異常重要。可是,筆者到現在都不明白,為何梁振英能以法例爭議相當大為由,而不進行任何公開諮詢。不是正因為有爭議聲音,就更需要設立詳細及長時間諮詢嗎?
現時我們看到,無論就政改、性傾向歧視法例或標準工時上,政府都對啟動諮詢態度曖昧。我們此時應問問自己,單靠代議士為我們爭取還可行嗎?民間還有什麼工作可以做呢?
當然,繼續對政府施壓是可行的辦法,亦是社會不同團體最常用的方法。然而,筆者認為民間更應主動創造條件,迫使政府不得不正視民間聲音。
如政改方案,我們與其直面要求政府就政改諮詢,倒不如先行在民間展開諮詢,就功能組別、分組點票、議席數目及選舉制度等作深入討論,甚至能與學術機構及資訊科技界合作,就民間所提出的政改方案啟動民間公投(如方案1和方案2中作選擇),創造民間共識。這既可增加民間方案認受性,亦能與政府方案爭奪民意支持,令政府需就政改妥協,以至全盤接受民間方案。
當「以民為本、與民共議」這些信念淪為口號之時,民間更應採取主動,不應再以依賴政府或代議士心態行事。
作者是學民思潮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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