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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澤鉅憶「苦難」:土發做事惡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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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19日 21:35
2013年01月19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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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長實副主席李澤鉅昨為長實被市建局(事發時為土地發展公司)追討2000多萬元收地費案件作供,其間更大吐苦水。他稱長實與土發合作發展中環中心,但對方行事「比較惡」兼霸道,經常出現文件內容與協商後共識不符,他滿腔怨氣:「第一日同土發做生意,直至結束,都是讓步」。


指常突擊會面 「預我一定就他」

李澤鉅昨由早上作供至黃昏,不時形容與土發合作重建中環中心11年,盡是痛苦經歷。李認為,土發是半官方機構,行事與行政手法「比較惡」,從相約開會習慣可見一斑。李供稱,秘書通常數天前預先安排約會,惟土發時任總裁石禮謙習慣「突擊會面」,越過秘書直接致電他,要求15至30分鐘後見面,「好像預期我一定要遷就他」。


李又指摘土發行政人員不理高層指令,喜歡「各自表述」,更點名指前商業總監盧佳文(譯音)「又惡又選擇性記憶」,在長實內部惡名遠播,「今天同意的事,明天寫出來又不一樣」。


李形容,石與其他土發職員「唔係最禮貌一群」,更試過要縮短內部會議「迎接」土發人員,以免尷尬。此外,他指土發行政人員擬定的文件,往往與雙方高層協議內容不符,要勞煩雙方再次確定。


稱未完工遭追討尾數不正常

李續稱,2000年3月中環中心並未完工,土發卻向政府申領滿意紙,繼而向長實相討清還尾期保證利潤逾10.5億元,做法不正常。根據李的行事曆,2000年4月至少3次與石禮謙或土發主席劉華森會面,但李指該些會議對還款一事無進展。


同年5月27日,劉、石往李的辦公室開會。李供稱,當天石禮謙同樣突擊造訪,並確認二人有權代表土發董事局了結事件才洽商。李表示「立即」清還尾期保證利潤便「無拖無欠,沒任何錢銀來往」,並獲劉確認,石接着又重複一次讓二人再確認。李送走二人後,立即與鄰房的長實法律部首席經理葉建明及其他同事表示「搞掂」。


市建質疑洽清款會議沒記錄

不過,市建一方指該次會議純屬虛構,其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質疑,該次會議並沒載於行事曆,李為何能記起十多年前的細節。李解釋,石當時繞過秘書直接約他,故秘書主理的行事曆便沒記錄。李又記起當日為周六,早上曾出席慈善活動,「有黎明煮早餐,應該是公益金」。


李更不諱言當日是「受難期」終結,稱1989年與土發合作,直至2000年5月清還尾數都是痛苦經歷,又指5月27日落實還款後,便不用再跟土發糾纏,屬明智之舉。


三人會議結束後兩天、即5月29日,葉建明收到土發通知,要求他們於同月31日「找數」。李稱會議中並無提及還款日,葉亦感驚訝,認為還款期應是6月30日。長實最終按時還款,卻於2001年10月再遭土發追收本案爭議的收地費用,李昨強調尾期保證利潤已涵蓋收地費用。案件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A15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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