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南丫島海難研訊昨續審,早前調查委員會海事專家Neville Armstrong揭露南丫四號船艙尾部的舵機房和油箱房之間缺少「水密門」,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昨反駁指兩房間實為同一船艙,故不用安裝水密門;至於公司為何提交的安全數據分析全把兩個船艙分開處理,羅辯稱是圖則出錯所致。
指新加坡設計師誤畫圖則
羅愕瑩說,由於船尾舵機房的長度不及總船長十分之一,法例容許該艙不需作水密分隔,因此沒有為船安裝水密門。但新加坡的設計師卻在圖則上,誤將連接舵機房和油箱房的通道劃為「W.T. Door 水密門」,而他與海事處一直無發現,直至慘劇發生。
委員會、港燈以至政府代表律師都質疑,為何財利在建船期間、提供予港燈的建船規格,以至日後申請安裝及移動壓艙物,重新計算「破艙穩性」時,都以6個分艙計算而無發現錯誤。羅解釋,可能由於職員只按出錯的總佈置圖來草擬規格或計算安全數據,以至全部出錯。
羅愕瑩表示,他早前指示下屬重新計算南丫四號的破艙穩性數據,根據05年財利申請將油箱房壓艙物升高10吋時的數據推算,發現一旦舵機房和油箱房受損而注滿水,船尾的艙底至水面高度將達2.962米,較甲板的2.88米高度高出8.2厘米,即主層尾部浸入水中,船身呈前高後低狀態。但數據只代表南丫四號的水位超過限界線,不能就此斷定船會下沉。
設計公司否認因為財利改說法
南丫四號的設計公司Naval Consult的總裁John Lim昨透過視像作供時承認繪圖出錯,指出南丫四號4個圖則標示舵機房應作水密分艙,是由於公司繪圖員錯誤抄襲類似船隻「東區一號」(Eastern District No. 1)的圖則,將舵機房劃為水密分艙。
他承認,最初收到海事處要求為海難研訊提供資料時,曾於本月2日以電郵回覆表示,同意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應有水密門。但其後與財利聯絡,才記起財利曾指示他毋須為舵機房與油箱房作水密分隔,轉而同意財利的講法,認同該通道只作為兩房出入口,因此他在10日後再以電郵回覆海事處澄清。John Lim否認突然改變態度是財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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