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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派廉署口供 男子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3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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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1月22日 06:35
2013年01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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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車房東主被廉政公署邀請協助調查貪污案,把自己的口供副本「派街坊」。他複製了64份副本,放在車房旁一大廈各單位的閘門。車房東主昨被判入獄4個月、緩刑30個月及罰款3000元。


在灣仔廣泰樓旁經營車房的被告林立機(55歲)早前承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他指為引起廣泰樓業主對法團貪污的關注,故派發口供副本。案情指去年5月,廉署人員約見被告就廣泰樓法團主席及副主席涉嫌貪污的指控錄取口供,其後被告收到一份口供副本,但他再向廉署索取多一份副本。廉署人員兩度提醒被告,披露廉署的調查對象屬違法。


翌月5日,該大廈一名業主在自己和其他單位的閘門外找到一套文件,包括被告在廉署錄取的口供。經管理員檢查,發現被告共派發64份相關文件,廉署其後拘捕被告。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其他人披露某些人是廉署的調查對象,或披露有關調查細節,則屬違法。


【案件編號:ESCC45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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