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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年懲教處職員涉透過facebook結交12歲女童,獲得其信任並相約見面,其間涉藉故將女童帶進商場殘廁大肆非禮,更拍下女童裸照。他昨就一項非禮罪首度提堂,控方透露不排除案件有更多事主,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以待警方調查。
被告林碧虎(40歲)被控於1月13日,在觀塘匯景廣場一個殘障人士洗手間內,非禮12歲女童X。被告於5天後被捕。
手機存事主裸照 官拒保釋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已離婚,沒有案底,月入2.5萬元,與9歲女兒同住。控方透露,警方在被告電腦載有的facebook聊天紀錄裏,發現被告與其他未滿16歲少女對話,懷疑本案有其他事主。警方亦在被告手機發現4張本案事主的相片,包括裸照,故反對讓被告保釋,擔心他干擾案中受害人。辯方昨以5000元申請保釋,希望返家照顧女兒,但遭裁判官拒絕。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3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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