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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問:我上月初向保險公司買了「醫療保險」,月中因為身體不適入院治療,保險公司卻表示因為保險合約仍在「免責期」內,保障仍未生效,究竟什麼叫「免責期」?
答:「醫療保險」保障大多設有「免責期」或「等候期」,保障保險公司不致因為投保人在投保當時已經患有潛伏疾病,而需要支付超出原來核保風險的賠償。
投保人在「免責期」或「等候期」之間所患的疾病或已出現的病徵,皆不在保障範圍之內。不過假如投保人在「免責期」或「等候期」之間因意外受傷而入院,由於不涉及潛伏疾病,所以有關索償不受「等候期」的限制,投保人可以取得保險計劃應有的賠償。
「等候期」可長至180天
但是必須注意各家保險公司的各類保險的「等候期」長短有別,針對個別疾病的「等候期」由0天至180天不等。投保人在投保前應該查看清楚合約內列明之條款,如有疑問,應該及時與保險代理或保險公司聯絡。
答:「醫療保險」保障大多設有「免責期」或「等候期」,保障保險公司不致因為投保人在投保當時已經患有潛伏疾病,而需要支付超出原來核保風險的賠償。
投保人在「免責期」或「等候期」之間所患的疾病或已出現的病徵,皆不在保障範圍之內。不過假如投保人在「免責期」或「等候期」之間因意外受傷而入院,由於不涉及潛伏疾病,所以有關索償不受「等候期」的限制,投保人可以取得保險計劃應有的賠償。
「等候期」可長至180天
但是必須注意各家保險公司的各類保險的「等候期」長短有別,針對個別疾病的「等候期」由0天至180天不等。投保人在投保前應該查看清楚合約內列明之條款,如有疑問,應該及時與保險代理或保險公司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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