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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早前偵破「非一般」跨境賣淫集團,顧客不單可到賣淫內地女子的「宿舍」內如「金魚缸」般挑選,集團更用「批發」形式以專車接送女子到私人派對賣淫,每人每次肉金達3200元。案中27名被告中,昨兩人認罪,各被判囚兩個月,扣除保釋前還押日數,毋須服刑便可獲釋,可趕及回內地度新歲。
昨認罪的分別是在集團內賣淫的第26被告李國先(36歲),以及在宿舍負責煮食及清潔的第三被告符曉玲(40歲),兩人同樣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案中其餘被告昨聞判後均議論紛紛,商討認罪的可能性。
扣除還押日毋須服刑
案情透露,警方臥底去年10月以中介人身分潛入該賣淫組織,獲安排到漆咸道南大廈單位內的秘密宿舍與集團主腦會面,對方向他保證可安排妓女「好好服務老闆」。至12月4日,集團主腦致電臥底,表示安排了20多名妓女供選擇,陪伴費2000元,性服務則另加1200元。
專車接送賣淫 顧客宿舍揀貨
臥底警員翌日前往該宿舍並交出1萬元按金,集團主腦遂在紅色記事簿寫上妓女名字,並召集她們到飯廳,吩咐她們離開前索取安全套。臥底通知正在監控的警員到場搜查及拘捕眾被告。
辯方透露,符曉玲為海南人,於內地是幼稚園教師,至2010年嫁給一名港人。她為籌措哥哥及丈夫的醫藥費,經朋友介紹到上述宿舍工作,案發時只工作了9天,未獲發薪金。李國先已離婚,要供養9歲女兒及年逾70歲父母,為解決家庭經濟問題故賣淫。兩被告應訊期間均落淚。案件定於2月21日再訊,其餘被告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4979/12】
昨認罪的分別是在集團內賣淫的第26被告李國先(36歲),以及在宿舍負責煮食及清潔的第三被告符曉玲(40歲),兩人同樣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案中其餘被告昨聞判後均議論紛紛,商討認罪的可能性。
扣除還押日毋須服刑
案情透露,警方臥底去年10月以中介人身分潛入該賣淫組織,獲安排到漆咸道南大廈單位內的秘密宿舍與集團主腦會面,對方向他保證可安排妓女「好好服務老闆」。至12月4日,集團主腦致電臥底,表示安排了20多名妓女供選擇,陪伴費2000元,性服務則另加1200元。
專車接送賣淫 顧客宿舍揀貨
臥底警員翌日前往該宿舍並交出1萬元按金,集團主腦遂在紅色記事簿寫上妓女名字,並召集她們到飯廳,吩咐她們離開前索取安全套。臥底通知正在監控的警員到場搜查及拘捕眾被告。
辯方透露,符曉玲為海南人,於內地是幼稚園教師,至2010年嫁給一名港人。她為籌措哥哥及丈夫的醫藥費,經朋友介紹到上述宿舍工作,案發時只工作了9天,未獲發薪金。李國先已離婚,要供養9歲女兒及年逾70歲父母,為解決家庭經濟問題故賣淫。兩被告應訊期間均落淚。案件定於2月21日再訊,其餘被告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49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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