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去年10月傳媒報道拍到發展局長陳茂波飲啤酒後,涉嫌酒後駕駛,經過3個月調查,律政司昨日決定不會提出檢控,解釋是由於與案有關的錄像證據似乎曾被剪輯,警方也未能向拍攝者取得協助,認為毋須採取進一步行動處理。陳茂波隨後回覆傳媒查詢,表示尊重律政司決定,已就事件深切反省,認同飲酒後不應駕車,日後會加倍警惕。
指片段似被剪輯 蘋果拒協助
事發去年10月初,陳茂波被《蘋果日報》拍攝到與家人午膳期間,曾連飲兩杯啤酒,隨後該報拍攝到他親自駕駛私家車接送家人離開,行車途中更一度超越雙白線。報道出街後,陳茂波聯絡警方協助調查。
律政司發言人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由於與案有關的錄像片段似乎曾被剪輯,但警方卻未能向拍攝片段者或相關人士取得進一步證據或協助,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經仔細考慮,認為案件證據有限,決定毋須採取進一步行動,意味不會向陳茂波提出檢控。發言人又強調,為免產生偏頗和不當印象,律政司長在信納刑事檢控專員與涉案人無關後,才授權他處理該案。
陳茂波:深切反省
陳茂波隨後發聲明,表示「尊重律政司的決定,並已就這件事深切反省」,又明白市民對政府問責官員的為人處事有一定期望,認同飲了酒不要駕車,日後會加倍警惕。《蘋果日報》昨日回應本報查詢,表示警方有向他們聯絡,但由於拍攝片段是為報道新聞事件,沒有亦無意向警方提供完整片段或口供。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表示,無論酒精呼氣測試(俗稱「吹波仔」)、血液及尿液酒精測試也必須在酒後一至兩天內進行,否則難以證實含量有否超標。不過,即使透過血液及尿液測試發現殘留酒精,涉事人也可辯解在駕車後才飲酒,最終也會因證據不足難以檢控,所以才要有現行的路障截查。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表示,不明白律政司「為何要放『酒駕波』一馬」,令人感到梁班子偏幫司局長或權貴,擔心本港法治形同虛設,又建議目擊事件的記者挺身助查。另一議員葉劉淑儀則表示,律政司決定難免令外界認為官官相衛,但刑事案必須無任何疑點才能檢控,故決定也屬合理。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9181 4676
指片段似被剪輯 蘋果拒協助
事發去年10月初,陳茂波被《蘋果日報》拍攝到與家人午膳期間,曾連飲兩杯啤酒,隨後該報拍攝到他親自駕駛私家車接送家人離開,行車途中更一度超越雙白線。報道出街後,陳茂波聯絡警方協助調查。
律政司發言人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由於與案有關的錄像片段似乎曾被剪輯,但警方卻未能向拍攝片段者或相關人士取得進一步證據或協助,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經仔細考慮,認為案件證據有限,決定毋須採取進一步行動,意味不會向陳茂波提出檢控。發言人又強調,為免產生偏頗和不當印象,律政司長在信納刑事檢控專員與涉案人無關後,才授權他處理該案。
陳茂波:深切反省
陳茂波隨後發聲明,表示「尊重律政司的決定,並已就這件事深切反省」,又明白市民對政府問責官員的為人處事有一定期望,認同飲了酒不要駕車,日後會加倍警惕。《蘋果日報》昨日回應本報查詢,表示警方有向他們聯絡,但由於拍攝片段是為報道新聞事件,沒有亦無意向警方提供完整片段或口供。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表示,無論酒精呼氣測試(俗稱「吹波仔」)、血液及尿液酒精測試也必須在酒後一至兩天內進行,否則難以證實含量有否超標。不過,即使透過血液及尿液測試發現殘留酒精,涉事人也可辯解在駕車後才飲酒,最終也會因證據不足難以檢控,所以才要有現行的路障截查。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表示,不明白律政司「為何要放『酒駕波』一馬」,令人感到梁班子偏幫司局長或權貴,擔心本港法治形同虛設,又建議目擊事件的記者挺身助查。另一議員葉劉淑儀則表示,律政司決定難免令外界認為官官相衛,但刑事案必須無任何疑點才能檢控,故決定也屬合理。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9181 4676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