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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天秀墟是政府協助天水圍居民走出悲情、推動社會共融的其中一項舉措,不過,墟內檔位有限而申請者衆,在僧多粥少情况下,遴選過程被指有不公平之處,引來爭議和落選者不滿。事件反映即使政府有惠民政策措施,若落實過程有人謀不臧,即使不致好事變壞事,好事應該得到的效果也會打折扣。政府應該汲取這個教訓,避免日後發生同類事件。
遴選準則後補
落選者訴說不公平
多年前,天水圍接連發生倫常慘案,專家學者總結出幾個原因,包括天水圍地處偏遠,公屋居民佔多數,而且新移民比率高,多是低收入人士,另外,區內經濟活動和就業機會不多,加上物價較市區昂貴,區內居民有孤立無援之感,使天水圍在相對富裕的香港社會,被貼上「悲情城市」標籤。近年,政府積極在區內增加設施,開展工作,許多社會團體也投入資源提供服務,在各方關顧下,天水圍本來如死水一潭的氛圍,變得活絡起來,這是全社會與天水圍居民共同努力的成果。不過,天水圍的經濟活動和就業機會仍然未見有轉變。
去年9月,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宣布在天水圍撥出一幅土地,設立天秀墟,就有促進當區經濟、增加就業機會的用意,反映政府進一步協助天水圍居民走出悲情;另外,天秀墟租金廉宜,檔位營運成本較低,可以較低廉價格售賣日常食用品,有助降低區內物價,減輕居民的生活壓力。所以,政府撥地在天水圍成立天秀墟,實質屬惠民措施,只是落實過程有爭議,初步看來,遴選申請的公平性或有問題,使得這樁好事蒙上污點。
政府把天秀墟交給東華三院營運和管理,連處理申請也由東院統辦,152個個人檔位,吸引約3800份申請,超額逾20倍,反應踴躍,一方面說明天秀墟檔位營運條件吸引,另方面反映天水圍居民爭取把握機會,以圖改變命運的決心。申請大超額,大多數申請者肯定失望而回;若大家認為申請遴選公平,自然會接受結果,若有人認為有不公平之處,就會引起爭議。
去年10月尾,東院公布天秀墟檔位供申請的文件,其中「申請資格」在「個人」一項,有列明「由社工轉介的有需要居民(如低收入、綜援、失業、就業困難如新來港/少數族裔、或其他特殊情况引致經濟困難者)將獲得優先考慮」的寫法,不過,「遴選準則」卻在完成收集申請表格之後,去年12月14日遴選委員會開會才制訂。從這次會議的東院文件顯示,在「個人申請」項下,除了列出同樣的「申請資格」內容,還列出具體評分準則,此乃公布接受申請和申請表格所無。
具體評分準則有6項,包括申請人居於天水圍(1分);由社工推薦的申請(2分);由社工推薦的申請,同時恆常在天光墟擺賣,可額外得分(1分);低收入申請人(1分);建議經營的業務具以下其中一項元素:創新、環保、吸引人流(2分);具備相關營運經驗(1分),總共8分。
現在訴說不公平的落選申請人,指當初東院的公布和申請表格,都沒有評分準則,使他們在填寫申請表格時不以為意而吃虧,例如由社工推薦可得2分,不少人因為未充分利用,對落選而深感不值。
僧多粥少
更須彰顯程序公義
初步看來,投訴人士的理據有一定的道理,因為「申請資格」與「評分準則」不同,按東院文件的表述,兩者也有明顯區別,而申請人填寫好申請表格、遞交給東院之後才知道有評分準則,在程序方面確有值得可議之處。東院處理天秀墟檔位申請,性質與政府招標類同;政府的招標文件若出現類如東院的情况,有關文件肯定不合格,招標結果很大可能會遭到落選者司法覆核的挑戰。
東院在公布申請檔位的文件,寫明「如申請數目超出所限,將由遴選委員會作出甄選。遴選委員會的決定乃最終決定,不設上訴機制」。申請天秀墟檔位的落選者大多數是基層市民,他們不滿遴選程序,會有什麼跟進行動,尚待事態發展,若本屬好事的天秀墟,卻搞到要打官司,會是一大遺憾。另外,單就此事而言,獲選的152名申請人固然高興,但是因為程序有問題而有怨氣的落選者更多,政府可能是受害者。政府惠民,卻吃力不討好,這是人謀不臧的結果。
政府把天秀墟交給東華三院營運和管理,原則上無問題,但在處理申請方面,承辦單位顯然有值得改善之處,若政府及早介入,引導東院按招標的嚴格標準處理,則後遺症就不會發生。政府要亡羊補牢,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情况。至於天秀墟,政府應該促使東院及早研議檔位1年營運牌照到期後,以合理公平做法匡正缺失,洗脫此事的污點。
歡迎回應 [email protected]
遴選準則後補
落選者訴說不公平
多年前,天水圍接連發生倫常慘案,專家學者總結出幾個原因,包括天水圍地處偏遠,公屋居民佔多數,而且新移民比率高,多是低收入人士,另外,區內經濟活動和就業機會不多,加上物價較市區昂貴,區內居民有孤立無援之感,使天水圍在相對富裕的香港社會,被貼上「悲情城市」標籤。近年,政府積極在區內增加設施,開展工作,許多社會團體也投入資源提供服務,在各方關顧下,天水圍本來如死水一潭的氛圍,變得活絡起來,這是全社會與天水圍居民共同努力的成果。不過,天水圍的經濟活動和就業機會仍然未見有轉變。
去年9月,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宣布在天水圍撥出一幅土地,設立天秀墟,就有促進當區經濟、增加就業機會的用意,反映政府進一步協助天水圍居民走出悲情;另外,天秀墟租金廉宜,檔位營運成本較低,可以較低廉價格售賣日常食用品,有助降低區內物價,減輕居民的生活壓力。所以,政府撥地在天水圍成立天秀墟,實質屬惠民措施,只是落實過程有爭議,初步看來,遴選申請的公平性或有問題,使得這樁好事蒙上污點。
政府把天秀墟交給東華三院營運和管理,連處理申請也由東院統辦,152個個人檔位,吸引約3800份申請,超額逾20倍,反應踴躍,一方面說明天秀墟檔位營運條件吸引,另方面反映天水圍居民爭取把握機會,以圖改變命運的決心。申請大超額,大多數申請者肯定失望而回;若大家認為申請遴選公平,自然會接受結果,若有人認為有不公平之處,就會引起爭議。
去年10月尾,東院公布天秀墟檔位供申請的文件,其中「申請資格」在「個人」一項,有列明「由社工轉介的有需要居民(如低收入、綜援、失業、就業困難如新來港/少數族裔、或其他特殊情况引致經濟困難者)將獲得優先考慮」的寫法,不過,「遴選準則」卻在完成收集申請表格之後,去年12月14日遴選委員會開會才制訂。從這次會議的東院文件顯示,在「個人申請」項下,除了列出同樣的「申請資格」內容,還列出具體評分準則,此乃公布接受申請和申請表格所無。
具體評分準則有6項,包括申請人居於天水圍(1分);由社工推薦的申請(2分);由社工推薦的申請,同時恆常在天光墟擺賣,可額外得分(1分);低收入申請人(1分);建議經營的業務具以下其中一項元素:創新、環保、吸引人流(2分);具備相關營運經驗(1分),總共8分。
現在訴說不公平的落選申請人,指當初東院的公布和申請表格,都沒有評分準則,使他們在填寫申請表格時不以為意而吃虧,例如由社工推薦可得2分,不少人因為未充分利用,對落選而深感不值。
僧多粥少
更須彰顯程序公義
初步看來,投訴人士的理據有一定的道理,因為「申請資格」與「評分準則」不同,按東院文件的表述,兩者也有明顯區別,而申請人填寫好申請表格、遞交給東院之後才知道有評分準則,在程序方面確有值得可議之處。東院處理天秀墟檔位申請,性質與政府招標類同;政府的招標文件若出現類如東院的情况,有關文件肯定不合格,招標結果很大可能會遭到落選者司法覆核的挑戰。
東院在公布申請檔位的文件,寫明「如申請數目超出所限,將由遴選委員會作出甄選。遴選委員會的決定乃最終決定,不設上訴機制」。申請天秀墟檔位的落選者大多數是基層市民,他們不滿遴選程序,會有什麼跟進行動,尚待事態發展,若本屬好事的天秀墟,卻搞到要打官司,會是一大遺憾。另外,單就此事而言,獲選的152名申請人固然高興,但是因為程序有問題而有怨氣的落選者更多,政府可能是受害者。政府惠民,卻吃力不討好,這是人謀不臧的結果。
政府把天秀墟交給東華三院營運和管理,原則上無問題,但在處理申請方面,承辦單位顯然有值得改善之處,若政府及早介入,引導東院按招標的嚴格標準處理,則後遺症就不會發生。政府要亡羊補牢,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情况。至於天秀墟,政府應該促使東院及早研議檔位1年營運牌照到期後,以合理公平做法匡正缺失,洗脫此事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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