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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生果金長者 資產未及限額一半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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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03日 06:35
2013年02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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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長者生活津貼將於4月起實施,已接受普通生果金資產審查的長者毋須再申報資產,可直接領取長津。社會福利署署長聶德權昨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現時領取普通生果金的長者當中,七成人資產少於資產限額19.3萬元的一半,相信社署明年為這批長者進行覆檢時,大部分人仍合資格。而社署在覆檢長者資產時,亦會對錯報漏報資產的長者作寬鬆處理。


錯報漏報資產寬鬆處理

首批29萬名已經接受普通生果金資產審查的長者,將獲安排「自動升級」領取2200元的長者生活津貼,社署會於明年3至4月覆檢,即使到時資產或入息超額,仍有兩年寬限期,即社署會續發津貼至明年11月底。聶德權表示,如屆時發現資產超額的長者,只是因為不清楚申報要求而錯報漏報,會寬鬆處理;但他強調,若發現有人蓄意漏報資產,他們將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


長津的資產限額與普通生果金的限額看齊,單身人士資產和每月入息分別不得多於19.3萬元及6880元,子女每月家用可毋須計算為入息,但假如長者將之儲起,則要視為資產。部分長者可能會轉移資產以避過超額,聶德權呼籲長者在處理資產時應格外小心。


仍有投訴 申報程序一頭霧水

聶德權又表示,明白長者覺得資產申報過程繁複,社署已經盡量將申報程序簡化。但昨日的節目上,有來電的聽眾仍對申報程序感到困擾。其中穆先生批評政府為津貼設諸多限制,申報程序更令他「一頭霧水」,「聽到後面,就不記得前面」。


另一聽眾陳小姐表示,身邊有長者朋友的獨子自殺,遺留下來的強積金被轉到該長者名下,令其資產超額。聶德權承認親人遺留的資產需要計算在長者資產內,但社署尚有其他生活保障制度,可以對這些特殊情况提供適切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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