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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投訴途人眼睥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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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04日 06:35
2013年02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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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監警會2011至12年度處理6239宗投訴,當中「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兩項已佔83%,但最終只有166宗屬實,只佔這兩類別的3%。剛卸任委員林正傑指出,不少涉及交通事故的投訴,投訴人並無理據,只為向警員發泄不滿。


他憶述一個較誇張的例子,是一名司機駕車途中,覺得被途人不友善地「睥住」,便向附近警崗警員投訴,但警員當時未聽清楚,該司機便投訴警員無禮、疏忽、不盡忠職守,後來一口氣投訴整隊共7名警員。「我當時是觀察員,去觀察落口供,投訴課傳召了7名警員,我聽足5個鐘。」結果整個檔案過百頁紙,所有指控並不成立。「有時係好瑣碎,又好情緒化。我有時都覺前線警員好慘,經常被謾罵。」


他亦補充,不少涉及截查和搜身的投訴,確是警員疏忽。「警察在街上截查可疑者及搜身,有時係無講清楚說明搜身的原因,及告訴被查者有權在警署做,這方面的確是警方經常做漏。」警察通例規定,警員應盡可能以有禮貌的態度搜查,並要顧及被搜查者的尊嚴,在涉及脫去遮蔽私處衣物的搜身,必須在警署隱蔽地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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