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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遊買旅保 注意索賠細則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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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05日 06:35
2013年02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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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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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不少市民已定好趁農曆新年假期外遊,花費百餘元或幾百元為自己即時或全年投保一份旅遊保險,可備不時之需。由於春節是旅遊旺季,市民不妨多留意一下保險計劃中有關旅程阻滯的保障。特別是以華人社區為旅途目的地的人,中國內地、台灣等地的「春運」正陸續展開,有機會對旅程造成影響。


旅途阻滯的保障可簡單分為旅程延誤賠償及行李延誤賠償,當延誤發生時,二者皆以鐘點計算賠償額,最高賠償額以幾百元至數千元不等。在衡量相關保障時,建議投保人注意兩個方面,一是條款中重點詞彙的定義,二是不保事項。


「公共交通工具」須符定義

不同保險公司對旅途阻滯的承保條件存在細節差異,直接影響日後索償,最值得注意的如對「公共交通工具」的定義,其重要性在於,旅程延誤能夠獲得賠償的前提往往是受保人所搭乘的是「公共交通工具」而非「私家車」或其他。


「公共交通工具」一般包含以下3個特徵:首先,須由正式持牌運輸機構提供及運營;其次,乘客需要購票或支付車資;第三,定期行走固定路線。不過,具體到個別交通工具,不同保險公司有不同規定,例如大多數保險公司不視旅遊巴士為公共交通工具;而匯豐、AXA、Columbus等則不然,即發生旅程延誤時仍受保,而匯豐「旅遊萬全保」的保單中還列明,計程車亦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AXA﹕延誤時數不能累計

旅程延誤及行李延誤,通常在延誤發生6至10小時以上,才作出賠償。AXA安盛零售保險部主管李秀蘭指出,「投保人需要注意條款細節,大多數情况下,延誤的時數並不是累積計算的。」例如,某旅保計劃規定旅程延誤6小時或以上,受保人可獲相關賠償,假設當事人旅程中不幸延誤4次,每次延誤2個鐘,即使超過6小時,並不能獲賠償,因當中不存在「連續的」6個小時延誤。


延誤賠償或津貼 要二選一

另值得一提的是,旅程延誤賠償實際分兩個部分,一部分為延誤津貼賠償,另一部分為額外費用賠償,差異在於前者不需要受保人作出實際支付(例如更改行程或臨時住宿)。不同計劃對這兩項賠償也有不同規定,有些計劃僅按鐘支付延誤津貼,不賠額外費用;有些計劃將兩項賠償視作不同的子項目,受保人分項索償;還有計劃要求受保人二者選其一索賠。


購買任何保單之前,受保人一定要明確不保條款。旅遊涉及地點、交通工具及娛樂活動,因此這兩方面相關的不保事項往往較多。例如,友邦「醒目遊」計劃規定,在香港境內發生的損失,除「個人意外」、「取消行程」及「身故體恤津貼」外,其他皆不受保。ING香港及匯豐的旅遊保單亦表明,若受保人已返家或抵達最後目的地,行李延誤不再賠償。交通工具方面,Columbus旅保計劃在旅程延誤方面的條款寫明,若受保人未有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安排的首班取替交通工具,旅程延誤不保。另外,有些市民的旅程中包含滑雪等冬季活動,就需要注意,並非所有旅保計劃皆對冬季活動受保,而專業級別的活動則通常不受保。


要向機構索取單據及保存

此外,李秀蘭提醒投保人,要注意向有關機構索要及保存好單據,以防索償時口說無憑。她舉例,「當受保人搭乘的航班延誤,一定要向航空公司取得延誤的證明文件;若旅行途中因意外入院,也須從當地醫院取得收據的正本,這些都是索償時的必要單據。」


明報記者 王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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