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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昨繼續研訊,港燈海事經理鄧雲安在庭上供稱,早在2008年海事處就調整「南丫四號」的船員人數,由最少2人增至4人,雖然當時他不認同有關要求,但怕會令「南丫二號」受牽連,故未有提出反對;最後港燈並無多聘一名船員,而是改派其他職員上船代替,而海事處在年檢中從未查問。另外,鄧雲安昨3次承認船上無小童救生衣是不當及要改善。
負責安排南丫四號於去年國慶出海的鄧雲安表示,南丫四號及二號向有4隊船員、每隊各3人包括船長、大偈及水手,每人周均工作42小時;達45歲或以上的員工每兩年要做體檢,肇事的南丫四號3名船員,出事前半年曾檢查並無大礙。公司指引又訂明,船員每次換更須檢查航行燈運作、每周一次緊急事故演習及額外檢查安全設備。
怕與海處關係變差 沒反對增船員
不過,海事處於2008年要求南丫四號將最低船員人數由2人增至4人。鄧雲安被質疑為何無向處方提出反對時,回應說是因為不想與海事處關係變差,又怕令南丫二號同被要求增加人手。港燈之後派其他職員上船,代替聘請多一名船員,但強調非為公司省錢。
至於海事處指引指出,觀賞煙花的船舶須設有小童救生衣。鄧承認,事前得知船上沒有小童救生衣,但當時認為船上救生設備充足,事後發現自己做法不當及要改善。他續說,公司每月一次會向乘客示範穿著救生衣,但認同在特別旅程如煙花團出發前,應再做一次示範。
防撞指引放碼頭儲物櫃
另外,他在10年前曾修訂公司的《海上防撞指引》,但無提醒船員要重溫,只放在南丫島碼頭辦公室的儲物櫃內,又認為若在使用雷達手冊中,要求船長出海前須用遠距掃描視察海域,南丫四號有可能在開船前能發現海泰號。研訊今日繼續,港九小輪公司總經理伍兆緣會上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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