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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指有人把一張沾有疑似屎尿的國旗「惡搞」相片,上載至個人facebook,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經調查後,昨午掩至天水圍一個住宅單位拘捕涉案男子,並檢走相關電腦資料作進一步調查。有法律學者及大律師均質疑,警方若單憑一張網上圖片便以「侮辱國旗」拉人,做法乃屬過嚴。
警:刑事法網上適用
被捕男子姓張,30歲,從事運輸業,因涉嫌「侮辱國旗」,由警員拘捕帶署調查後,暫准保釋外出,須於下月上旬返署報到。警方提醒市民,互聯網世界並不是無法可依,適用於現實世界的刑事法例亦適用於虛擬世界。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干犯「侮辱國旗」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學者:使唔使去咁盡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和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大律師均認為,警方若單憑一張網上圖片便以「侮辱國旗」拘捕男子是過嚴。湯表示,被捕人或只是「貪得意」,未必有意圖要侮辱國旗;戴亦稱警方或有合理懷疑,但質疑「使唔使去到咁盡」。
須證親手弄污方可入罪
戴耀廷指出,被捕男子即使被檢控,上庭時亦「未必告得入」,因該國旗可能是他人弄污,甚至僅電腦改圖,若是這兩種情况,「展示被弄污的國旗」並無犯罪,但若警方能證明上載者便是弄污國旗的人,便可能把被告入罪。
警:刑事法網上適用
被捕男子姓張,30歲,從事運輸業,因涉嫌「侮辱國旗」,由警員拘捕帶署調查後,暫准保釋外出,須於下月上旬返署報到。警方提醒市民,互聯網世界並不是無法可依,適用於現實世界的刑事法例亦適用於虛擬世界。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干犯「侮辱國旗」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學者:使唔使去咁盡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和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大律師均認為,警方若單憑一張網上圖片便以「侮辱國旗」拘捕男子是過嚴。湯表示,被捕人或只是「貪得意」,未必有意圖要侮辱國旗;戴亦稱警方或有合理懷疑,但質疑「使唔使去到咁盡」。
須證親手弄污方可入罪
戴耀廷指出,被捕男子即使被檢控,上庭時亦「未必告得入」,因該國旗可能是他人弄污,甚至僅電腦改圖,若是這兩種情况,「展示被弄污的國旗」並無犯罪,但若警方能證明上載者便是弄污國旗的人,便可能把被告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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