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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匯演實施海上交通管制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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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07日 12:00
2013年02月0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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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因應在2月11日舉行的農曆新年煙花匯演,海事處和香港警務處特別呼籲市民當天的海上交通管制、觀賞船的船員和乘客須遵守的安全措施。

 

   海事處高級海事主任(海港巡邏組)孫志強今天(2月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該處在煙花匯演當日將加強檢查觀賞船隻,確保船隻符合安全要求。如檢查人員發現有觀賞船未符合要求,會即場指示船隻負責人改正;如有關船隻的負責人不遵從指示,處方會作出適當的跟進行動,如禁止船隻離開或考慮作出檢控。

 

   海事處當天將實施海上交通管制措施,會於當天下午2時在燃放煙花躉船停泊的範圍,即灣仔會議展覽中心對開海面,設立禁區,不准任何船隻進入。晚上7時至約9時15分,維多利亞港中部將設立限制區,船隻不得進入,但部分獲批准的渡輪可維持服務至7時30分。

 

   在煙花匯演後限制區會以漸進方式解封,屆時西封鎖線將在政府船隻調控下,以慢速往東移。位於海港西面的觀賞船如需駛往東封鎖線方向,必須聽從海事處及警方在場人員指示,跟隨政府船隻向東慢速前進;東封鎖線會因應維港的交通情況解封,預計限制區在晚上9時15分可完全解封。

 

   警務處水警港口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黃子幸說,當天水警會協助海事處在維港內執行海上交通管制措施,確保船隻不會進入限制區和禁區。他呼籲船長要遵守維港船隻航速限制,觀賞船隻應以安全速度行駛。煙花匯演後,船隻在靠泊公眾碼頭及登岸設施時,要以安全速度駛向緩衝區並有秩序地輪候。

 

   黃子幸說,船長和船員須留意當天有關安排,亦應時刻留意船上通訊設施、水警和海事處船隻通過燈號、聲號,和海上無線電極高頻第14頻道發出的相關指示,並作出適當配合,確保船隻航行安全。

 

   有關匯演的海上交通管制和安全措施已上載海事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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