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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賣本地特色的家品店「住好啲」(G.O.D),其月租逾40萬元的尖沙嘴新港中心分店,早前因租約期滿結業,卻未能「全身而退」。業主指住好啲雖已遷離,但仍欠最後兩個月租金及管理費等,昨入稟追討118萬元。
月租40萬 租約滿結業
住好啲創辦人兼行政總裁楊志超的秘書昨表示,楊不在港,未能回應事件。原訴公司銀高有限公司為新港中心大業主,與被告住好啲有限公司於2008年1月簽訂租約,租出新港中心商場地庫舖位,為期5年。入稟狀透露,首3年月租40萬元,最後兩年月租增加4萬元至44萬元,每月初亦須支付逾14.5萬元管理服務費。
原訴一方指雙方一直相安無事,但去年11月及12月,被告未有繳交租金及服務費。年底租約完畢,被告仍然拖欠,原訴上月18日發出律師信追數,至今未能取回欠款。被告現被指拖欠兩個月租金加管理費共117萬元,及相關利息1.77萬元。
銅鑼灣店下月亦關門
住好啲把本港地道及懷舊事物,如「紅白藍」及地道俗語,融入家具與家品中,憑特色設計風格打響名堂,廣受歡迎,廣州及新加坡皆有加盟店。惟近期難敵高昂租金,香港店舖逐漸離開鬧市中心地帶。除了尖沙嘴分店結業,楊志超早前接受訪問時亦透露,於銅鑼灣霎東街之旗艦店不獲業主續租約,下月底將關閉,原舖位將由連鎖化妝品店進駐。根據住好啲網頁,除銅鑼灣店,尚存7家分店,分別位於中環、山頂及鴨脷洲等。
【案件編號:HCA254/13】
月租40萬 租約滿結業
住好啲創辦人兼行政總裁楊志超的秘書昨表示,楊不在港,未能回應事件。原訴公司銀高有限公司為新港中心大業主,與被告住好啲有限公司於2008年1月簽訂租約,租出新港中心商場地庫舖位,為期5年。入稟狀透露,首3年月租40萬元,最後兩年月租增加4萬元至44萬元,每月初亦須支付逾14.5萬元管理服務費。
原訴一方指雙方一直相安無事,但去年11月及12月,被告未有繳交租金及服務費。年底租約完畢,被告仍然拖欠,原訴上月18日發出律師信追數,至今未能取回欠款。被告現被指拖欠兩個月租金加管理費共117萬元,及相關利息1.77萬元。
銅鑼灣店下月亦關門
住好啲把本港地道及懷舊事物,如「紅白藍」及地道俗語,融入家具與家品中,憑特色設計風格打響名堂,廣受歡迎,廣州及新加坡皆有加盟店。惟近期難敵高昂租金,香港店舖逐漸離開鬧市中心地帶。除了尖沙嘴分店結業,楊志超早前接受訪問時亦透露,於銅鑼灣霎東街之旗艦店不獲業主續租約,下月底將關閉,原舖位將由連鎖化妝品店進駐。根據住好啲網頁,除銅鑼灣店,尚存7家分店,分別位於中環、山頂及鴨脷洲等。
【案件編號:HCA2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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