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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倡「去院舍化」 小家舍組社區長青網文章

201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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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2月10日 06:35
2013年02月1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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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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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扶康會的小型家舍既讓智障人士享受家庭溫暖,亦助他們融入社區。其實,不少國家及地區早於1970至80年代已提倡「去院舍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讓殘疾人士在社區生活。自1964年起推廣共融社區的非政府機構L'Arche,就在全球建立了130個小社區。


每個社區有醫護團隊支援

加拿大部分省份早於90年代,基於院舍制度把殘疾人士標籤化、造成隔離及削弱人的價值,開始實踐去院舍化,包括結束院舍,並在社區建立7至12人或更少成員的殘疾居所。L'Arche在加拿大各處建立了約200間小型家舍,組織成27個小社區,並已擴至全球34個國家。每個家舍只有6至8名成員,殘疾及健全人士居於同一屋簷下,一起活動,殘疾人士亦要為社區作出貢獻、參與決策。


身兼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居於家舍的智障人士自理能力較高,毋須如院舍般設固定醫護人手比例,但仍需醫療支援。外國會把同區的家舍交由一機構統籌,例如每6間家舍設一醫護團隊。他又強調,要家舍模式成功,日間社區服務支援如展能中心及庇護工場必須加強,但在本港,兩者輪候時間分別長達44.4個月及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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